萍乡找劳动仲裁律师,源头预防化解

时间:2022-12-30 21:31:03来源:法律常识

近年来,我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借助信息化手段,利用“互联网+调解仲裁”平台,通过“无接触式”服务,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

◎文/ 夏强强 记者方维芳

源头预防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以年龄过大不需缴纳社保等不合理理由拒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注意留存好相关证据。 6月6日,萍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发出了首份劳动争议仲裁建议书。

据萍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劳动争议仲裁建议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针对案件过程中发现的用人单位存在用工管理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制式文书的形式,与仲裁文书一起下发,从而促进和规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达到“处理一起争议、规范一家企业”目的。

为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萍乡市人社局在高质高效调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同时,把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触角向劳动争议发生地延伸,积极推行仲裁建议书制度。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为企业“把脉问诊”,提出前瞻性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规范用工,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把劳动争议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解决在萌芽,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

线上调解矛盾纠纷

“真没想到不用去仲裁院开庭就可以解决纠纷,感谢仲裁员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电话连线快速帮我司化解纠纷,不仅减小了企业的负面影响,更保障了我方企业复工复产不受影响,为你们的服务点赞。”南昌市新建区某企业负责人在电话中说道。

劳动者张某与用人单位因支付加班工资、拖欠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发生争议诉至南昌市新建区仲裁委,立案受理后定于6月1日开庭。考虑到疫情防控,该案承办仲裁员夏强强通过电话连线的方式调解此案。调解中,仲裁员从情、理、法三方面引导双方互谅互让,逐步缩小意见分歧,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劳动者1.2万元。伴随着款项的到账,该案以“零接触”服务得以了结。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借助信息化手段,利用“互联网+调解仲裁”平台,通过“无接触式”服务,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努力做到让矛盾纠纷发现在萌芽状态、化解在细微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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