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0 22:03:08来源:法律常识
6月6日,南宁市民苏先生向南国早报客户端反映,5日晚他到西乡塘区安吉街道办大塘村东坡办事,车子就停在村道边的白线内,取车时发现车被锁了,村里收费员要求交200元才能开锁。他无奈付了200元,才得开车离开。
苏先生5日晚将车子停在围墙边的白线范围内。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蒋文跃摄
7日下午,苏先生向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介绍,5日晚8时多,他到东坡找朋友办事,下车后将车子停在道路边。“当时一排过去停着三四台车辆,我见这里有白线,还装了地锁,以为是划线的停车位。”当晚10时多,苏先生返回时发现车轮被上锁,一名商铺老板提醒他,车子后方的围墙上贴有告示,上面有开锁人的联系方式。
苏先生称,一名男子接了电话,其自称为东坡的收费员,“说我在村道乱停乱放车辆,要交200元才能开锁”。苏先生与对方进行协商,表示愿意交100元以内的车位占用费,但未得到同意。
苏先生随即报警,双方到辖区派出所继续协商。“最终还是给了200元,他才开锁让我走了。”收费员给苏先生开具了一张收据,记者看到收据所盖公章为“南宁郊区安吉镇大塘东坡文化室”。
收费员开具的收据。
记者在现场看到,路边的电线杆上悬挂着一则“大塘东坡村中道路乱停乱放车辆处罚的细则和说明”,其中提到“车轮或车身压着路旁两条白线之间村道的均视为乱停乱放”。对比该“说明”,苏先生认为自己将车停放在白线以内、未压线,应不属乱停乱放。
电线杆上悬挂的村道规范停车告示。
记者来到大塘村委会,村支部副书记陈先生表示,东坡的村道因车辆乱停乱放时常发生拥堵,上级部门已多次督导,虽然路边明显位置均张贴了提醒告示,但效果不甚明显。“前段时间,东坡的一些村民小组开了会,决定对乱停乱放的车辆收取车位占用费,以此保持村道的有序通畅”。
随后,记者联系了收费的村民小组负责人潘先生,他回应称若在白线内停车且有序停放,不属于在村道乱停乱放。他表示将就此事与苏先生联系并进一步核实。
广西华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真武认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有权对道路乱停乱放的行为作出处罚的机构是交警部门,而东坡文化室或者村民委员会不具有处罚的主体资格。村文化室对村道乱停乱放问题进行处罚,没有法律依据。
他建议苏先生可与文化室协商,要求返回200元。而村委会可联合交警部门加强对村道的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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