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0 23:31:47来源:法律常识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天军 通讯员 司新宣 吴文彬
3月28日,深圳罗湖法律援助处办理了一起劳动纠纷的结案。经过长时间的沟通调解,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门店要恢复营业,2人撤诉回店上班,其他10人接受公司分五期支付所有欠薪。
据了解,龚某等12人均系外地来深务工人员,在罗湖区某美容美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公司的美容美发店面于2020年2月停业,无法正常支付龚某等人的工资。龚某等人因拿不到工资,生活费没有保障。2020年4月,龚某等12人到罗湖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罗湖区法律援助处指派杨福荣律师承办该案件。
杨律师与龚某等人多次沟通,了解到受援人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工牌和其他劳动者证言证据,工资非公司银行账户支付,无社保记录,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很难得到确认。受援人追讨的欠薪大部分为提成工资、奖金,只有员工自己记录的工单,真实性很难得到认可。
面对证据不完整、劳动关系难确认、案件不受理或败诉的困难与风险,杨律师经反复考量、深入研究,最终确定了劳动仲裁请求项目:一是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二是要求公司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提成工资、奖金;三是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公司收到仲裁申请书后,迫于可能承担巨额支付义务的压力,表示愿意派人出面协商解决欠薪问题,但确实存在现金流紧张,无法一次性支付所有欠薪。如果受援人不接受分期支付欠薪,公司只能将店面转让他人经营或关门倒闭。
调解期间,杨律师与受援人代表进行了反复沟通,深度剖析案件,如果不接受调解,双方的劳动关系、欠薪的事实与金额无任何证据,案件存在极大败诉的风险;如果双方达成调解,可以要求仲裁委制作调解书,欠薪的事实及金额得到司法确认,追讨报酬方可得到法制的保障。经分析情况、统一认识,龚某等人充分理解仲裁与调解的利弊,并一致决定接受调解。经过长时间的沟通调解,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门店要恢复营业,2人撤诉回店上班,其他10人接受公司分五期支付所有欠薪。该案件于3月28日结案,12名受援人对案件的结果极为满意。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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