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1 01:52:24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刷到一个视频,大致是律师和相关人士在遇到困难时应当怎么求助?是举报还是报警?就这个话题,本身就存在问题。简单而言至少有必要做出如下澄清:
一、遇到困难有多少种解决途径?所有人都明白,绝对不是只有举报和报警这么简单。困难千千万,有的需要自己解决,有的需要身边的人协助解决。有的需要报警,有的需要公权力介入比如:信访、12345、公共渠道的检举、举报。有的需要检察院,有的需要法院,有的可能需要曝光……
二、人民警察的接警范围是什么?人民警察的接警范围可分为:报警、求助和投诉。
(1)报警①刑事案件;②治安案(事)件;③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④自然灾害、火灾、治安灾害事故、道路交通事故;⑤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2)求助。需要达到孤立无援,威胁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程度。
(3)投诉。公安机关及其民警违反《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各项纪律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的各种行为。
三、视频中谈论的内容,大抵应当归类为求助或投诉。要注意区分一般性困难和求助的区别。虽然我们可以说群众有困难找警察,但是也要注意警察职权的范围,警察并不是万能的。比如:车胎漏气、不敢走夜路、企业漏税、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保、某政府人员不按流程办事、某人欠钱不还……这些统统都不应当选择报警,也不属于接警范围。公权力处理并非只有警察这一个选项,还是把最重要、最无助、最紧急危险的事件和事故交给警察,这样才能发挥警察的价值。
四、困难需要解决找对部门固然重要,证据搜集更加重要。干成任何事情都需要智慧,有理有据是问题得以解决的前提。证据才是王道,不管书面的、录音的、视频的……
五、越来越多的人甚至会选择网络或者公开某些内容,来获得关注从而达成自己的目的。不是不允许,但凡事必须有依据。否则,不仅达不到自己想要的结果,还可能因为主观臆断,词未达意、扰乱秩序从而构成侵权等一系列严重后果,需要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最后总结,搜集确凿有力的证据,保护自己再去寻求解决才是理性的思维。学会辨别证据的有效性,切忌盲目陷入自我陶醉。如果拿捏不准,可以找专业人士比如:律师或者某一困难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士寻求帮助,相信专业,科学取证,合理维权才是开启幸福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