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1 05:55:16来源:法律常识
民间借贷普遍存在于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借贷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保护债权人的经济利益,往往双方会签订借款合同。
网友咨询:
和一个朋友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数额有点大,一年之内还清,双方各执一份,都有签名还有朋友的公章,但还是有点担心,请问有必要去做公证吗?这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只要借款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不需要公证也受法律保护的。公证可以增加合同的保障。
张伟律师解析: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如果借款数额较大,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者信用有疑问,最好能用借款人的相应财产作抵押,并到有关部门登记确认。另外,也可以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第三人作保证。这样,就能有效地避免因借款人无力偿还或者赖账不还的风险。根据法律规定,出借人向法院请求债权保护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再起诉,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一旦债务到期,债权人应及时追索,或者重新开具借据,加注新的时间,以延长时效。
张伟律师补充:
借条合同的公证:
(一)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签订借贷合同,申请公证的,公证机关可根据《民法通则》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给予公证。
(二)公证机关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应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罚则,做到合同真实合法,手续完备,证据齐全。
(三)公证处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一般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具体形式,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
(四)民间借贷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借款人到期不偿还借款时,公证处可以根据出借人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州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因业绩突出,荣获黔西南州政法委2015—2016年度十佳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荣获2016—2017年度黔西南州优秀律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