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1 18:14:51来源:法律常识
律师是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
笔者无意抹黑律师这个行业,实际上律师和别的职业一样,也有上中下左中右之分,有优秀的、好的、一般的、差的、恶劣的,有黑心律师,当然也有良心律师。
有不少当事人,在请律师代理自己的案子时,开始的时候庭律师侃侃而谈,感觉水平挺高应该不错,但是案子结束才知道自己被忽悠了。那么无良律师有哪些忽悠客户的套路呢?
曲意迎合
真正优秀的律师,在接到案子的时候,应当从法律角度进行认真分析,这个案子胜算有多大,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合法,有没有比诉讼更好的路子解决,哪些是可以尽力争取的,哪些是可以作为策略主动放弃的,哪些些诉讼请求是合理的,哪些是符合情理但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哪些是根本不可能办到的等等。但是,也有律师为了多赚当事人的律师费,当事人的任何要求都不反对,你想赔一百万可以,你希望至少三十万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可以,曲意迎合,实际上这种做法,当事人受的伤害最深。
低价抢活
一般情况下,律师在确定律师费的时候,应当综合考虑案子的难度、标的额、工作量等因素,实事求是地提出律师费的标准。但也有的这种律师,在接案子的时候,为了防止当事人因为律师费偏高放弃代理,开始报的价格特别低,甚至号称行业最低、某某市最低价。案子到手后,再以各种借口向当事人索取各种费用,例如交通费、复印费、通讯费,甚至名目繁多的其他费用。有的和当事人说好是某某万元,又不明确约定服务范围,但是每办一点业务、每过一个阶段就会要求当事人再交一笔费用。这样综合算起来,实际上收取的费用远远高于自己承诺的数额,也大大高于主管部门的指导价格。
拉大旗作虎皮
有的律师水平其实一般,但是办公室里摆满了各种获奖证书、锦旗等等,颇有气派,实际上这些东西多数是他自己花钱买了忽悠当事人的道具,仔细查看这些获奖的证书,其实漏洞百出经不起推敲。真正高水平的律师,其口碑在当事人心里而不是挂在墙上。还有的律师,炫耀自己是律所主任、合伙人、xx代表、xx委员,在某网上有几篇文章,是某某委员会专家成员等等,实际上这些东西和办案能力之间并不是等号关系,并且名头越多、越大的人,能拿出时间何经理研究案子的机会反而很少。
包赢不输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但是实践中往往进行承诺的律师更容易获得当事人的信赖与案件委托。为何?有的当事人更为青睐此类“拍胸脯”律师,这不仅仅是律师的问题,更是当事人的问题,甚至“消费观”、“消费心理”使然。这类律师满口应承“包赢”,然后再用各种言辞忽悠当事人。例如某案子,诉讼标的是赔偿100万,结果法院判赔1万。律师打电话告诉当事人-恭喜,法院判被告赔钱,咱们赢了,以前我估计就肯定能赢。当事人表示质疑,这个案子,光诉讼费就交了13800元,还有律师费、鉴定费等各种费用,开支超过10万了,法院判赔1万竟然被说成是“赢了”,真是笑话。
万能律师
律师这个行当,实际上行业内细分为很多专业,优秀的律师一般都有自己擅长的专业,例如专门承接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的,专业处理婚姻家庭的,专业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等等。有的律师,不管案子是否在自己的擅长范围内,都大包大揽下来,但是自己对这个行业的业务并不熟悉,结果服务质量可想而知。
大牌接活助理干活
有些律师名气很大,但是接到案子后,收取高价律师费,后边转手将案子交给助理捉刀。当事人出的是大牌律师的钱,接受的服务却是实习小律师。这类忽悠隐蔽性更深,当事人稍不留神就会上当。当然了,有的当事人轻信大牌律师水平更高,也是上当受骗的原因之一。
炫耀关系
有的律师,动不动就给当事人炫耀自己和某法院院长熟悉,和某政法委书记是朋友,和某庭长是同学,以前和某法官共事过等等。实际上,在司法制度日益透明、健全的今天,真有关系的绝不会轻易炫耀,并且办案的关键还是证据和举证质证,没有证据,靠关系就能把案子翻过来的,这种人迟早会进监狱的。司法实践中,有的律师炫耀自己的所谓关系,并非真的有把握凭关系办好案子,其真实目的是忽悠当事人“出血”,谋取不义之财。
吃里爬外、两头通吃
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理所当然的。然而有少数律师,收了当事人的律师费,不是一心一意为当事人服务,而是利用当事人给予自己的信任,吃里爬外,与案外人甚至对方当事人勾结,坑骗本方当事人。常见的就是收了本方当事人的律师费,又收取对方当事人或代理人的好处,做不忠于本方当事人的事情(例如建议当事人大幅度降低诉讼请求,透露本方当事人软肋或底线),这种类型是最可恶的,其作用无异于叛徒、内奸。
恶意讼棍
有很多诉讼,如果有优秀的律师介入,实际上完全可以协商解决问题,不战而屈人之兵。但是有些律师,为了收取高额诉讼费,极力鼓动当事人拒绝协商调解,鼓动当事人无原则的做鉴定、上诉,并且尽量加大诉讼标的额,从繁杂的诉讼程序中谋取自己的不当利益,结果忙了一顿,除了律师赚的盆满钵满,当事人基本没什么收益。
1、当事人自己应当学习、掌握一点起码的法律知识。如果自己一窍不通,被忽悠的可能就会很大。
2、和律师谈委托的时候不要急于下结论,尽量多交换一下案件的看法,尽量和其他律师的看法比较一下。
3、签订合同的时候,委托的权限、费用的缴纳尽量详细列明,不要留有可进可退的口子。如果律师有承诺的内容,一定要求写进合同中去,免得空口无凭成了空中楼阁。是否必须律师本人代理也要写进合同(司法实践中经常有律师揽到案源后转卖给他人谋利)。
4、对承诺包赢的、宣称有关系的、大牌的、收费特别低的律师要更注意一些,防止被设套忽悠。
5、可以抽样看一下他代理案子的判决书,考察一下他的水平到底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