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1 22:38:30来源:法律常识
外嫁女的承包地被村委会违法收回了,怎么办?在农村,妇女结婚后到新的居住地生活,原居住地村委会因此收回家庭承包地的情况实属常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据此,村委会确实有权收回外嫁女的承包地,但也是附有条件的。但是,可能由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法律规定的不了解,或是对村民自治的误解,村委会违法收回外嫁女承包地的情况也并不少见。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您解析如下: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是保护外嫁女家庭承包地承包权的强制性规定,村民自治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村委会以村民自治为由以会议决议等方式单方收回出嫁女家庭承包地的行为,其效力法律不予认可。其二,发包方违法收回承包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包方未将承包地另行发包,承包方请求返还承包地的,应予支持;发包方已将承包地另行发包给第三人,承包方以发包方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请求确认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返还承包地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此,村委会违法收回外嫁女承包地的,可以要求返还承包地。但实践中,由于另行承包的新承包人户数较多或其他复杂情况,确实不适合返还原承包地的,为了维护承包关系的稳定,避免更多矛盾纠纷的发生,原承包人也可直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