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03:15:54来源:法律常识
2022年8月23日,四川省第二届省级人民监督员颁证宣誓暨初任培训开班仪式在蓉举行。我所主任、首席合伙人宋杨东律师被选任为省级人民监督员并参加任职宣誓及培训。
宋杨东律师表示,当选人民监督员,在深感荣幸的同时,也倍感责任重大。通过任职宣誓,强化了使命感和责任意识。通过任职培训,明确了工作方向,掌握了工作方法。在接下来的五年里,我将坚决听党话、永远跟党走,努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继续钻研专业技能,切实做到“真监督”“真建言”“能监督”“善建言”,努力践行“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遵守人民监督员行为规范,忠实履行人民监督员工作职责,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公平正义而努力奋斗”誓言,为加强法治四川、平安四川建设,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据悉,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指从外部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的监督,从而提高办案活动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一种外部监督推行实施,一方面是顺应我国宪法和法律关于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倾听人民意见、接受人民监督的规定,另一方面也回应人民长期以来对优化检察院监督的需求。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渠道,是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对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