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8 08:07:08来源:法律常识
2019年8月13日凌晨4时5分许,丁某辉醉酒驾驶小轿车搭载3人沿茂名市高州区东方大道往茂高快线方向超速行驶,失控碰撞道路中间花坛隔离带后再碰撞视频监控杆,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经调查认定及茂名市政府批复同意,因对涉酒场所日常监管不力、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不重视等原因,高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部门负责人、金山街道办、肇事驾驶人所属行政村村委书记等多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
事发当晚凌晨2时许,丁某辉、邓某飞、丁某泉、丁天某4人与其他朋友相约到高州市区桂圆食坊绅一士俱乐部饮酒,凌晨3时57分许从酒吧出来后上了粤K098F8小轿车,从酒吧驶出进入东方大道。
4时5分许,丁某辉醉酒驾驶车辆搭载3人沿东方大道往茂高快线(S280线)方向超速(限速50km/h,实测速度137km/h以上,超速174%以上)行驶,行驶至茂高快线(S280线)约30米处时,车辆失控碰撞道路中间花坛隔离带后再碰撞视频监控杆,造成丁某辉、邓某飞2人当场死亡,丁某泉受伤送院抢救无效死亡,丁天某受伤,车辆严重损坏的单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调查认定该事故性质为非生产经营性事故,驾驶人丁某辉醉酒驾驶、超速(超速174%)、不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调查发现,高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辖区内酒吧等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管不力;高州市金山街道办事处及金山街道办上坡村委会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不重视、各项措施落实不力;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区中队对重点时段、重要路段的交通秩序管控存在薄弱环节、高州市公安局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高州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对辖区酒吧等娱乐场所超时经营时段的消防、治安状况监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茂名市政府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对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调查认定,高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局股长胡国寿对酒吧等娱乐场所日常监管工作不力,没有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对酒吧等娱乐场所进行监管,从来没有在凌晨2时后对酒吧等娱乐场所超时营业情况进行检查,没有对涉事的绅一士俱乐部进行有效监管,该行为与事故发生有一定的关联,由高州市纪委监委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高州市金山街道办分管交通和交管站工作的街道办党委委员陈小梅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没有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函【2017】 212号)和市政府相关规定抓好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和农村交通劝导站工作推进不力,由高州市纪委监委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高州市金山街道办上坡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丁松政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不检查督促,交通安全劝导工作不到位、交通安全劝导工作日志完成率低,由高州市纪委监委对其作诫勉谈话处理。
高州市金山街道办上坡村委员会兼职劝导站站长兼劝导员丁柏洋对劝导站的交通安全劝导工作不重视,没有加强督促指导,劝导工作日志完成率低,由高州市纪委监委对其作诫勉谈话处理。
春节期间,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集中开展5大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加强夜间8时至凌晨5时勤务,实行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农村公路3个主战场同步作战,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节日出行安全。
【作者】 祁雷
【来源】 红绿灯南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