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05:55:16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文涛律师,浙江新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浙江省网络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业务领域: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企业常年顾问与合规风控、商事争端的诉讼与非诉处理
【案情概览】
W某因销售网游外挂,被J省某地公安机关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取保候审,后在取保候审期间因自建网站为其他网游外挂卖家提供推广平台,被Z省T市公安局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事拘留。
浙江新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文涛律师受托,为W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提供全程辩护。
【辩护效果】
第一步,争取不捕。文涛律师受托后,积极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沟通、协调。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应当予以逮捕,但结合本案实际,T市人民检察院充分采纳文涛律师的辩护意见,在刑拘37天届满之日,对W某作出不批捕决定,W某即日获释。
第二步,无罪终止侦查。该案由T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H县公安局报H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H县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H县公安局终以“原认定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由,于2021年12月19日作出《终止侦查决定书》和《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W某终获无罪的圆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