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8 08:49:07来源:法律常识
“多上路练练,科目三很容易就能考过了”,没想到热心好友的建议让他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5月9日,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李某娟提起公诉。7月22日,法院判处李某娟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020年春天,李某娟报名参加了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并顺利通过了前两科的测试,但对于需要上路考试的科目三没有信心。魏某昌系李某娟的多年好友,建议她在车流量相对较小的路段“找找开车的感觉”。
2021年12月10日下午,魏某昌驾驶自家车将李某娟带至一偏僻路段后,将车交给李某娟驾驶,他则坐在副驾驶当起了“教练”。没想到的是,李某娟因为紧张导致操作失误,车辆撞向路边隔离带,造成魏某昌当场死亡。经峰峰矿区交警大队事故科认定,李某娟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办案检察官提醒,未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上路练车时必须有专业的教练随车,并在指定的场地和道路练习。为了他人和自身安全,请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来源:检察日报 刘彦莎 徐建雪 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