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6 07:39:08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维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关于荷兰人奥斯卡应返还章公祖师肉身佛像的判决。
2020年12月4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追索案宣判,判令被告奥斯卡·范奥维利姆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该佛像1995年被盗,2015年展出后引发关注。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奥斯卡主张1996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买受取得涉案佛像,但未提供佛像来源的相应交易凭证。而且,在2015年3月在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公开展览时,是经奥斯卡许可。二审法院认为,讼争的章公祖师像属于非法出口的被盗文物,也是当地村民长期供奉崇拜的信物,于法于理于情均应返还。
就此事件,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联合党支部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焦景收律师近日接受了香港文汇报记者采访,对其中涉及的追索海外流失文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法律分析和解答。
《文汇报》(2022年07月20日 第 A16 版)
焦景收律师分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此次判决,是中国法院首次就海外流失文物行使管辖权并作出的判决,为之后追索海外流失文物提供了借鉴意义。不过,中荷两国目前尚无互认司法裁判约定,故此执行时会存在一些问题。但有专家也指出,判决宣示了文物归属,亦为上述文物的再次流动制造了障碍,进而为实现文物回归创造良好条件。
中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即使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权利人亦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自法定期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此外,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亦确认了这一规则。焦景收律师说,这一规定有利于保护所有权人或其他权利人的权利,特别是有利于保护物的所有权人的权利,当然也有利于追索中国的海外流失文物。
焦景收律师表示,对于海外流失文物,只要能够确认文物为中国的民事主体所享有,就可以依据上述规定进行追索。在此案中,福建省大田县阳春村和东埔村两个村的村民就是章公祖师金身佛像的所有权人。佛像被盗后,有证据证明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展出的佛像就是被盗的章公祖师金身佛像。故此,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权利人有权起诉追索遗失物,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即章公祖师佛像的所有权人返还章公祖师佛像,于法有据,合理合法,为中国追索海外流失文物提供了极为重要的判例依据。
律师介绍
焦景收
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联合党支部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擅长刑事辩护、刑民交叉、企业合规、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等法律事务。
曾获北京市优秀公益律师、优秀共产党员,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优秀法律顾问,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此外,焦景收律师代理的案件曾入选北京市高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