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9 13:05:09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荆门公安
年仅21岁
坐拥三家公司,资金流水逾千万
“高富帅”挥金如土,浑然不知即将深陷囹圄
8月13日
京 山 公 安
京山市公安局宋河派出所民警远赴江苏昆山,抓获一名涉嫌“帮信罪”犯罪嫌疑人刘某(男,21岁,山西人),破获一起虚假投资电信诈骗案件。
京山公安
年仅21岁的刘某担任了3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名下公司对公账户银行结算流水高达上千万,而他每天的实际工作只是跑跑法人变更手续,对公司账户流水进行提款取现,听起仿佛是一副青年才俊的名头。这份轻松自由的高薪工作也让刘某颇为自得,以为找到了掘金渠道。直到这一天,警察找上门,刘某才知道自己和电信诈骗扯上了关系。
钓鱼账号锁定“青年老板”
“内幕荐股,等你来赚!”2022年7月,京山市宋河镇32岁的个体商户王某在某短视频APP上被一条推荐股票的内容所吸引,遂联系该作者,添加了一助理客服的微信号。在客服的指导下,王某下载了一款“西**券”APP,并向客服提供的某对公账号进行转账充值,随后该APP上立即显示了账户余额,王某继续按照客服指导在该APP上进行股票买卖操作,盈利颇丰。王某一发不可收拾,先后转账70余万元在该APP上进行股票买卖,7月底,王某想提现一部分盈利落袋为安,当他提取了8万余元再想提现时,却发现无法操作,联系客服无人回应,而该APP则再也打不开了,账户还有68万本金……
王某发现可能遭遇电信诈骗后,立即向宋河派出所报警。接到报案后,宋河派出所民警迅速对转入资金的账户进行调查。警方发现,王某先后向3个对公企业账户转账,其中1个账户为赣州市某企业。调查中发现,该企业对公账户中的资金大多不属于正常经营范畴的营业额,而山西籍青年刘某在5月担任该企业法人后频繁进行取现,具有重大嫌疑。
8月13日,宋河派出所联合反诈中心民警远赴江苏省昆山市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男,21岁,山西省人),并在刘某住处搜出多份企业营业执照等证件。
轻松高薪工作引君入局
刘某面对神兵天降的京山民警,当场就愣住了,丝毫不知自己身处犯罪旋涡。
据刘某交代,刘某在早些年打工时认识了河南工友李某,2022年5月,李某得知刘某近期没有工作生活拮据,便向其介绍一份轻松、高薪、自由的好工作。刘某应其邀约,前往江苏昆山打工,在李某的要求下,刘某先后前往江西、广东、河南办理了3家公司法人变更手续,并在每次变更后解冻对公账户,将账户的钱款全部取现转交给李某,而刘某也获得“工资奖金”、“出差补贴”2万余元。至于这3家公司的经营项目,以及这些“对公账户”的资金来源、去向,刘某既不关心也概不过问,心安理得地享受自己的高薪福利。
直到民警们出示了相关文书,刘某才知道自己的工作是在帮助电信诈骗集团进行洗钱犯罪,他已经稀里糊涂地成为了电信诈骗的“帮凶”。
据京山市局反诈民警介绍,像刘某这类负责取现的“空壳公司”法人,仅仅处于电信诈骗“黑灰”产业链的最末端,上游还有非法买卖对公账户的洗钱犯罪团伙,专门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资金通道,京山警方将立足堵源截流,打财断血,对相关黑灰产业链线索进行循线深挖。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链接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我们常说的“两卡”犯罪也属于帮信罪的范畴,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电话号码,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