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08:48:13来源:法律常识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xx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李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代理人,为其代理诉讼,我的代理权限是特别授权代理接受本案后,我走访了证人,阅读了案卷,刚才又听取了法庭调查,了解了本案事实,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李xx与被告梅xx订立的遗赠抚养协议合法有效。
原告李xx系孤寡老人,无依无靠,本案被告梅xx系李xx 的侄子。因为李x火年岁已高,目前生活无人奉养,死后无人安葬,遂与梅xx协商,于2000年2月1日在村委会主任章xx、村支书陈xx在场的情况下双方自愿订立遗赠抚养协议。协议内容为:属于李xx所有的位于xx县xx街5号面积为100平方米的平房两间在李xx死后归梅><><所有,协议订立之日起该房子由梅 xx使用,李xx搬至梅xx家居住,由梅xx抚养,死后对其厚葬。该合同于同年2月19日经xx县公证处公证。协议订立后,李xx即将房屋腾空交给梅xx使用,同时搬人梅xx家生活。 2001年3月,经李xx同意,梅xx花费1500。元对该房屋进行了修缮。从上述订立协议的程序及内容可以看出,该遗赠抚养协议合法有效。
二、本案被告即受遗赠人梅xx未尽抚养义务。
2001年3月,被告以翻修住房为由,让李xx借住在村委会, 6月份住房翻修完毕。但直至起诉时止,梅xx仍未接李xx回去居住。在2001年3月至今的近一年时间里,梅xx未按协议约定尽抚养义务,李xx靠帮人看仓库、捡破烂以及本村村民接济过活。为此,李xx多次找村委会、公证处反映情况,村委会、公证处曾两次组织进行调解,梅xx承认近一年来确实未尽到抚养义务,对不起老人,但推说自己实在太忙,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由于梅 xx缺乏抚养的诚意,调解无果。
三、梅xx应将xx县xx街5号房产的使用权返还李xx.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赠附有义务的,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遗产的权利。本案原告与被告所订立的为遗赠抚养协议,受遗赠人梅><x对遗赠人李xx负有抚养的义务,而梅xx却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尽抚养义务,这一理由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因此,人民法院应取消梅xx受遗赠的权利,责令其返还房产使用权。
综上所述,被告梅xx未按遗赠抚养协议的约定对李xx尽到抚养的义务,丧失了接受遗赠的权利。为此,原告请求法院取消梅xx接受遗赠的权利,返还xx县xx街5号房产的使用权。请法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代理人郭俊然律师
二00二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