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09:01:40来源:法律常识
在理解和适用《民法典》时,应当以保护弱者利益、维护实质公平为社会使命,处理好形式平等与实质正义、意思自治与国家干预、普通民法与特别民法的关系,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纳入《民法典》中来理解,并处理好《民法典》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外在关系。
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如果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首先会想协商解决问题,但是如果不能解决的,就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可以了解一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做的好的北京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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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虽未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给出专章或较为系统的规定,但通过第一百二十八条等引致条款的规定,将消费者的概念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纳入了民事权利保护领域,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纳入了我国民法特别法体系,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性质属于私法,确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民法特别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私法规范受《民法典》规定的基本规则的规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私法规范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从而实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民法一体化的目的。在《民法典》之外单独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为消费者权益的生长和保护留出空间。从立法技术而言,或许是一种更佳选择。
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协商和解,协商和解具有高效、简便、经济等优点,而且程序简单、节省时间和精力。
(二)调解。消费者协会调解一般由消费者协会、经营者和消费者三方参加,消费者协会起着居中调解的作用,也可以提出解决纠纷的有关方案或者建议,但是并不能代替消费者或者经营者做出有关决定。
(三)申诉。当消费者认为自己合法的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行政机关要求予以相关的保护。
(四)仲裁。经营者和消费者如果有相关仲裁协议,即可根据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五)诉讼。《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诉讼途径,一般指的是民事方面的诉讼。即消费者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解决消费争议,从而维护自己合法的消费权益。即在国家审判权力介入之下,依法对消费纠纷通过国家的司法程序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