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11:10:11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备受关注的社会新闻莫过于北京女子网恋被骗八百多万这个事件,该女子在接受采访时称自己是3月4日左右在世纪佳缘网站认识的自称是在中国人民银行总部货币政策司上班的杨先生,双方随着沟通的顺畅进行,两人商量着换一个7000多万的豪宅,但是无奈手里的钱不够,于是杨先生跟该女子说自己可以利用工作便利进行投资,该女子便在杨先生的指导下一步步走入深坑。
该女子先是打开了一个叫新加坡金融数字货币交易中心的网页链接,之后该女子从2021年3月24日至4月9日期间用了自己的四张卡给对方的15个账号一共转了25次钱,一共800多万元。但是等到可以提取收益的那天,发现根本提不出来,就在此时杨先生也失联了,网站上的聊天记录也因杨先生注销了账号而消失了,之后杨女士联系世纪佳缘网站,但是世纪佳缘网站也只是说只能报警处理。
那么,女子网恋被骗八百多万,婚恋网站是否有责任?
问法网律师认为,首先,世纪佳缘网站只是承诺了用户注册实名制,什么叫用户注册实名制,就是你确实是叫这个名字,举例说明“张三”确实是叫“张三”,但是呢,网站无法保证用户工作单位和财产收入的真实性,在这块网站是没有做任何承诺的。并且,打开世纪佳缘网站,在首页的最下方点开注册条款,你会看到很长的《世纪佳缘会员服务条款》,在第六条免责条款中可以看到该网站为自己设置了14点免责事项,其中,第4点规定:“对于会员上传的照片、资料、证件及填写的个人信息等,世纪佳缘已采用相关措施并已尽合理努力进行审核,但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或可靠性,相关责任由上传上述内容的会员承担。”第5点规定“会员以自己的独立判断从事与交友相关的行为,并独立承担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和责任,对任何非因世纪佳缘原因而直接引起的会员损失,世纪佳缘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上这两点结合女子网恋被骗八百多万这个事件,可以说女子很难向网站要求索赔这800多万元。
另外,网站确实也无法保证注册会员的人品,更别说监控人家的犯意了。但是,《世纪佳缘会员服务条款》第13点、第14点也规定了一些世纪佳缘网站应尽的义务,例如第13点规定“世纪佳缘有权独立判断会员的行为是否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或违背严肃婚恋交友目的;如存在上述任一行为,世纪佳缘有权视情节轻重对违规帐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加黑、关闭账户等处罚;并有权依法保存有关信息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尽管后面还注明“该权利不构成世纪佳缘的义务或承诺”,但是这句话是无效的,会员与世纪佳缘网站之间签订了中介服务合同,平台应尽到审查义务,此处若该名女子能找到相应的证据也是可以要求平台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不过此处举证难度较大。
最后,本案中被害人本人也是存在一定过错的,作为一个成年人应当具有一定的辨别能力,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用了自己的四张卡给对方的15个账号一共转了25次钱,其实,她再多想想也许就会看出一些端倪。
综上,问法网律师认为,该名女子可以刑事报案诈骗与民事起诉违约两条路同时进行,这并不冲突,希望该名女子早日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