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01:52:56来源:法律常识
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360》报道:9月4号上午8点多钟,在淮安市淮阴区承德北路附近,发生一起电动三轮车和电瓶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发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选择了私了。然而第二天早上,受伤的骑电瓶车的老人却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
从当时的监控画面可以看到,当时电动三轮车在快速驶过路口后,将一辆电瓶车撞到,骑车老人随即倒地。当时双方决定私了,三轮车驾驶员赔偿受伤老人600元医疗费。便离开了现场,留老人在原地等待家人。
家里人到了现场以后发现老人的伤势比较严重,已经不能走路了。随即,120就把老人送到医院,第二天早上这位老人就去世了。
当时接到家人报警后,辖区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由于肇事三轮车没有号牌,案件侦破一度陷入困局。
警方经过调查,成功找到了三轮车驾驶员赵某。目前,双方正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对此,律师提醒大家,如果不幸发生了交通意外,尤其是涉及人员受伤时,无论轻重,不要通过私了的方式解决。这个时候就要立即选择报警,通过警方来进行举证。
总之一句话,谨慎驾驶,安全出行,如果不慎发生交通事故,无论要不要警察帮忙协调,都要在第一时间报警,在警方留个备案。这也是为了保护双方各自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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