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07:14:41来源:法律常识
“店铺根本没转让出去,甚至都没人过来问一下,却要硬收我3000多元服务费?”
近日,1007接到车友何先生的投诉称,他在福州台江中亭街附近开了一家共享茶室,近期因个人原因想转让。他在网上发布消息后,同城优铺网福州站业务员找上门。5月19日,双方签订了转让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10天。但合同期限过去后,同城优铺网福州站并没有帮何先生的店铺转让出去,但却要收取3000多元的服务费,这让何先生无法接受。何先生:店铺都没转让,凭什么收这么多钱?何先生告诉记者,几年前自己在台江中亭街附近开了家共享茶室,最近因为生意周转需要,所以就想把这家茶室盘出去。
茶室,图由何先生提供
“我之前是在58同城上有发布了信息,希望转让费是16万元,租金由租客直接交给房东。”何先生说,信息发布不久,自己就接到了同城优铺网福州站业务员的电话,对方表示公司专业从事商铺转让业务,“他们说自己更有经验,可以让我的店铺更早一些转出去。”
茶室所在地,图由何先生提供
5月19日,双方见面后谈妥了条件:同城优铺网福州站拥有了何先生店铺的独家转让权,合作期限为10天,何先生则先缴纳推广服务费3500元人民币。“当时还有一条约定,就是对方有权消耗服务项目所产生的费用。”
协议,图由何先生提供
据何先生介绍,自己和同城优铺网福州站签订协议后,并没有取得如期效果,打来咨询的电话寥寥无几,合作到期后,自己的店铺依旧没转让出去。“在我的理解中,这3500元是转让成功后收取的中介费,既然没转让成功,同城优铺网福州站就应该退钱给我。”何先生说自己向对方提出退费申请后,“同城优铺网福州站的业务员发来一张服务费使用表,上面列了他们在58同城、安居客以及他们自己网站上的展示花费,大约是3100元,问题是业务员在花这些钱之前,并没有告知我标准,也没有征得我同意啊。举个例子,他们的其中一笔收费是在同城优铺网福州站首页上展示,需要400元钱,我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有这个收费。更关键的是,他们的业务员从来没有事先和我说过,需要我来承担这些费用。”
让何先生无法接受的还有,自己上这些网站搜索过,但并没有找到自己店铺的任何转让信息,因此他还怀疑,同城优铺网福州站并没有真的把钱花出去了。
同城优铺网:合同已约定可收费何先生提供的合同显示,同其签订转让服务合同的是同城优铺网,底部盖章的是一家名为上海同城优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企业。“企查查”上的数据显示,这家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郭在池。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同城优铺网工作人员尚女士,她表示合同已经约定公司有权消耗服务项目中产生的费用,而且何先生缴纳的3500元也写明是推广服务费了。至于何先生提到的花费并没有提前告知标准的问题,尚女士表示,推广费用无法提前测算,只有推广完毕才有金额体现。“而且我们也有告知他会在哪些地方推广,他没有提出异议。”
费用约定,图由何先生提供
在尚女士看来,同城优铺网并没有违反合同约定,如果何先生需要,也可以向他提供推广发票。
律师看法:这种收费方式存争议上海建纬(福州)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中介服务只有促成交易后,才会收取服务费,其之前为获客所花成本,一般不应让转让方承担。“不过转让合同上又有约定可以使用推广费,但却没有对如何使用以及使用标准进行约定,所以这种收费确实存在争议。”卓律师表示,从权益对等的原则出发,中介机构至少要做到的就是提前将收费标准和要投放的途径告知转让方,并征得转让方同意,“否则你说在58上投放,这个我转让方自己也可以投放,并不用专门通过你来投放啊。”卓律师建议,转让方可以先和中介方协商退费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则只能走司法途径维权了。
本文为FM1007福建交通广播原创稿件,记者廖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