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08:22:02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漫画 孙宝欣 作
近日,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反馈情况公布。其中,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在对广东省委的反馈意见中指出,要严肃查处“借手取财”“期权回报”等腐败问题,直指“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不够彻底,官商勾结、‘圈子文化’等问题仍然存在”,并要求各被巡视单位党委坚决破除“圈子文化”,严厉整治官商勾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商关系是始终绕不开的重要话题,“亲”则两利,“清”则相安。早在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要建设“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强调政商交往既要坦荡真诚,又要关系清白、纯洁。
然而作为巡视反馈中的一个新词,“借手取财”四个字,反映了当前个别地方的政商关系。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借手取财”作为政商关系的“畸形产物”,它的发生、原因、背景及如何避免,都需要我们探讨研究。
变着花样掩人耳目
“借手取财”,从字面来看,意为借他人之手,取得钱财。在腐败问题中暴露出的,是某些党员干部假借商人之手,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或接受贿赂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查处了一系列贪腐案件,许多落马官员都与不良的政商关系有关。不少腐败官员既想当官又想赚钱,想方设法企图从商人手中谋取利益,搞权钱交易。而一些不法商人“信权不信法”,热衷于“潜规则”,不择手段拉拢腐蚀公职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更是变相地刺激了“借手取财”行为的发生。
从本次被巡视的广东省来看,“借手取财”的案例不少。自2013年开始,广东科技系统70余人涉腐被查,其中包括广东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广东省科技厅原副厅长王可炜、广东省科技厅原党组副书记张明、广州市科信局原局长谢学宁等4名厅级干部。
而这些落马厅级干部多数涉嫌受贿,其中,贿送期权、“干股”已成为科技领域利益输送的新途径。如李兴华就被指控接受多家公司贿送的“干股”约2160万元,并受贿1991万元人民币、110万元港币和3万美元。
一方寻租,一方求财。无独有偶,2017年7月,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深圳市财政局办公室原调研员、东莞市华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小华行贿一案。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至2011年,曾小华请托时任中共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利用职务便利,为广东佳彩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东莞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采购项目、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帮助,其本人分别从上述公司获利人民币1200万元和约2305万元。曾小华为感谢和继续得到刘志庚帮助,于2007年送给刘志庚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的别墅一栋,价值人民币约2617万元;2008年经刘志庚同意,送给刘志庚儿子刘文锐路虎揽胜越野车一辆,价值人民币约141万元。
一边是手握行政权力的领导,一边是游走商界的“生意人”。在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下,“掌权者”“借手取财”,与商人关系模糊暧昧,在行使公权力时,不知不觉地偏袒利益关系企业,最终深陷犯罪泥潭。
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一个地方的发展,离不开官员和商人良好的沟通与交流。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守规则,难修正果。政商交往要有度,要讲规矩,这种交往应该为君子之交,可以“近”但不能“粘”,有交集不能有交换,有交往不能有交易。
有义羲交情可久,财从道取利方长。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有些党员干部只有在收到一纸处分时,才幡然醒悟。
用权无度借机敛财
“借手取财”从本质上来讲,依然属于政商关系的范畴,而“借手取财”现象的产生,主要是政商关系边界分不清,平时谈论的官商勾结、官商一体,就是太“亲”而疏忽了“清”。
非公经济人士普遍认为,政府主导资源配置的权力过大,掌握实权的领导干部决策权过大,是导致政商关系问题频发的主要原因。通过审批、处罚、监管等环节进行权力寻租,成为个别问题官员获利的主要途径。黑龙江一位网友说,权力就像火焰,靠得太近就容易被灼伤。究其原因,实际上是领导干部没有树立正确权力观,权力干预市场多了,就给权力寻租、领导干部“借手取财”和权力变现提供了可乘之机,交易型政商关系也就此产生。
“张书记不收钱的呀。”重庆市武隆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晓江落马后,曾被他“拒之门外”的一些老板发出感慨。
他们不知道,张晓江不是不收钱,是不收“小钱”、不收他信不过的人送的钱。最为关键的是,他几乎不直接收钱,要么通过代理人收,要么通过高息放贷收——他甚至强迫借贷给有求于他的人达到索贿的目的。
他曾采取“砍头息”的方式“放水”给有求于他的老板,而且借款数额、利息、还钱时间都由他说了算。比如,借1000万元给一个老板,约定一年之后连本带息收回1360万元,可实际借出的只有640万元,一年后要收回1000万元,并且,多数时候不到一年就收回1000万元。
有求于张晓江的老板不得不“伸出头”去接受张晓江的“砍头息”放贷。以至于这些老板私下见面时,习惯调侃对方,“有没有找张书记借钱啊”“不借搞不成个嘛”,大家相视苦笑。当然,这些老板也通过张晓江手中的权力获取了巨额利益。
“大道至简,官商能做到各安其道而又并行不悖,有交集而无交易,就不会沦为一根绳上的蚂蚱”,道理都懂,可是知行却难以合一。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聂辉华认为,权力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且官员的自由裁量权太大。一个企业的投资项目,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可以快点批准,也可以慢点批准;可以多批准几个,也可以少批准几个。
而这种结果导致一个商人要上项目、做投资,就必须和政府官员打交道、做“朋友”,而且必须打点上上下下,“阎王”“小鬼”一个都不能少。
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囚徒困境:守规矩的商人若不与官员搞关系、做交易,必然被不守规矩的不良商人打败。
公私分明方是正道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来,一些公职人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不愿同企业打交道,怕说不清楚、怕被说闲话,从“勾肩搭背”变成了“背靠着背”,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如何塑造新常态下的新型政商关系,需要我们认真总结过去的好经验、好做法。
今年3月全国两会上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共提及“营商环境”4次。报告指出,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要破障碍、去烦苛、筑坦途,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
真正建立起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破解“借手取财”问题,解决认识和思想上的问题是基础。“公私分明”是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特征。把良好的政商关系建立起来,关键就是要处理好公私关系。每一个党政干部都要明白,“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
7月26日,河南省漯河市举办“反对贿赂·公平竞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签名承诺暨警示教育讲座。与会民营企业家集体开展“反对贿赂·公平竞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签名承诺,表达出公平竞争、反对贿赂的决心和信心,吹响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号角。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针对官商之间盛行的“潜规则”,着力解决“政商两栖”或者“政商交易”问题,积极推动简政放权,大量繁琐的程序、无谓的手续被“砍掉”。政府权力对企业的干预越来越少、设置的障碍越来越少,企业家不求人亦能办成事的常态逐步被还原。
“民营企业的一大难题是想见党政主要负责人比较难,导致有些问题不能及时解决。”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区自2016年12月实行领导干部与企业家的“早餐会”制度,及时了解企业家所需。这是东北地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一个缩影。
把问题暴露在“阳光”之下,谁还敢伺机“取财”“敛财”。前不久,全国建筑钢结构行业大会在沈阳召开。“早餐会”上,沈阳三新实业公司董事长于东云提出了生产时间紧的担忧,铁西区有关负责人当即给相关部门打电话协调解决问题。
“‘清’靠法律、制度,企业家要依法经营、向创新要效益;‘亲’则重在政府,要主动为企业服务。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才能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山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焦斌龙说。
在广东鑫涌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宜群看来,要形成健康的政商关系,必须规范权力的边界。“把政府的权力严格关进笼子里,它将不会成为个人利益交换的筹码。”
今年5月,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副科长周艳鑫又走了一回“亲”。踏入结对的宁波银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她递上今年5月出炉的“亲清服务卡”。这张卡片主要由《北仑区亲清政商关系公职人员“十不准”》和《北仑区企业及负责人亲清“十不”承诺》构成。
甘肃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和商会制度,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到所联系的企业和商会调研或现场办公每年不少于2次,各级党委政府每季度召开1次恳谈会或座谈会,积极主动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交朋友,做到企业动向第一时间获悉、企业诉求第一时间掌握、企业困难第一时间了解。
针对项目落地难、实体经济融资难、企业经营难、涉企合同执行难等民营企业普遍反映的问题,山西各地列出工作清单。省级层面,山西综改区今年将取消下放市级行政职权事项114项,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无审批管理,开工前审批事项减少86%。
“这一年来,应酬少了,办事简单了,靠关系走不通了,企业更加注重培养真正核心竞争力了。”类似这样的声音,如今听到得越来越多。(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黄也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