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08:34:44来源:法律常识
案情简介
王某、李某等13人系来沪打工的民工,他们在一家分包公司做现场施工人员。2021年07月17日16时许,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某工地,在施工过程中其中一位工友唐某从高处摔伤,与分包公司发生工伤事故纠纷。事故发生后分包公司负责人态度消极并联系不到场,此事引起了他们的恐慌,他们害怕分包方无能力支付其拖欠他们的3个月工资。在向分包方负责人主张支付工资无果的情况下,王某、李某等13人要求总包方直接支付分包方拖欠的工资款项。
调解过程
当日,青浦区司法局香花桥司法所调解员丁兰根受理王某、李某等13人的调解申请,调解员了解情况后,积极联系分包方负责人和总包方负责人来司法所调解室协商该起纠纷。多次致电分包方负责人,其一直以在外地或有事为由拒绝到现场进行调解,调解员以电话形式告知分包方负责人王某、李某等13人的诉求,其回复同意总包方直接支付13人工资。
随后调解员又与总包方负责人进行沟通,表达了王某、李某等13人等诉求,总包方在各种顾虑下半推半搡的回避问题。但是经过调解员细心,耐心的解释后,总包方最后同意直接支付分包方拖欠其13人的工资。
调解心得
在整个案件调解的过程中首先要稳定他们的情绪,科普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为了讨薪做出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其次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充分的站在他们的立场上与分包方和总包方进行沟通,让他们的诉求尽可能得到满足。
农民工是城市的建设者,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力量。尊重农民工,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从中央到地方的一贯要求。
律师有话说
孙巾杰律师:农民工讨薪难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一方面农民工的文化水平不高,法制意识不强,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用人合同时往往处于劣势。他们或对一些约束条款不加在意,更极端的是没有签订任何的用工协议,这成为农民工讨薪难最大的影响因素。另一方面农民工的法治意识不高。真正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问题,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及努力。企业要坚守诚信原则,政府部门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和监督及服务机制,农民工也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本次调解,调解员通过充分与分包方、总包方进行沟通协调,使农民工拿到了工资,化解了一起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