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11:59:51来源:法律常识
上周到豫西一法庭开庭,遇到一件比较奇葩的事情。
案件比较简单,就是普通的婚财纠纷,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仅生活几天就分手,一方要求退回三金、彩礼。
开庭前法官告诫我,被告代理人是一个执业了四十多年的老律师,号称“铁嘴”,喜欢找茬生事,你说话要注意方式,不要在细节上纠缠,以免节外生枝。
本人的习惯就是抓重点,简明扼要,不啰嗦,自信不会被抓住什么把柄,但法官的告诫也不得不重视。
庭审一开始我就领略了法官的用意。刚刚开始查明出庭人员身份,被告代理人就声若洪钟、吹胡子瞪眼说我眼神里透露着轻视、蔑视,不尊重他,他怀疑我的律师身份,他要看我的执业证。出门办案能不带证吗?出示后他上下左右看、前前后后反复看,以眼不好看不清为由提出质疑!好在现在有一码通,在法院的系统上扫码认证通过后,不再异议了。
法庭调查、举证时,又是声若洪钟、长篇大论,每一个事实、每一个证据都以“我警告”“我郑重警告”为由提出抗议,具体的异议理由却没有。也没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法庭辩论,法庭归结的焦点是:彩礼的数额和该不该退还、怎么退还?
老律师仍然声若洪钟、滔滔不绝,激动时站起来拍着桌子演讲,其中心却是被告身体如何如何的健康,平时表现如何如何的好。法官多次提示围绕法庭归纳的焦点论述,老律师说:焦点问题我们都认可,彩礼确实都收到了,也确实应该返还!法官苦笑。
被告已经自认,我自然不再啰嗦,就提醒审判长、书记员注意被告方已经自认的事实,让如实记录下来而已,被告代理人无把柄可抓。
庭后调解时,法官让被告代理人看笔录上所记录的其自认的内容,他立马蔫了,以血压升高为由匆匆离去。
判决结果不言自明。
声若洪钟,输得稀浓。
法庭上不论年龄大小,有理不在声高!
法庭上没有事实,除了证据还是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