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16:00:38来源:法律常识
小王是一名装修工人,有自己的装修队伍。小王和某商场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小王在五个月之内完成商场的部分装修,如果不能按期完成则需要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五个月后,小王由于装修材料短缺问题没能按时履行合同任务,于是商场将小王起诉至法院并要求支付违约金10万元。小王承认自己没有按时完成合同中约定的任务,但是认为违约金的金额过高,因为该商场还没有投入使用,所以损失只是每日的租金,大约一天 500元。
小王能够要求减少违约金吗?
小王可以要求减少违约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则认为是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本案中,商场的损失仅仅是每日 500元,要求支付10 万元的违约金显然是违约金过高的情形,所以,小王可以要求降低违约金。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一般以合同相对方受到的损失为基础,过高的违约金不符合我国法律精神,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适当减少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