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21:40:58来源:法律常识
如果遇到征收,在不知晓任何征收信息,几层房屋就面临被强拆,你该怎么办?杨乐(化名)在面临征收这个一生可能就碰上一次的问题时,直觉告诉他求助法律途径才是最佳的选择。
杨乐(化名)来自河北保定,一家几代人都在这里生活并拥有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和别人家建房自住,靠种地的收成维持家庭生活不同,杨乐一家在宅基地上自建了几层房屋用于出租进行酒店、超市经营,每年的租金收入不菲,小日子过的安稳富足。可当征收的消息传来,一切开始发生变故。
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整理了案情资料,从搜集到的建房许可证、宅基地登记表等证据中明确杨乐家房屋实际面积以及存在争议的房屋面积,并根据房屋面积大小与杨乐确定补偿诉求。随后,通过综合考虑本案中存在的宅基地上房屋分户、权属证明、建房手续不全等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办案策划,并指派团队经验丰富的律师具体执行。
针对杨乐心中一直无法明确的房屋价值问题,圣运律师依据办案经验,协助杨乐对案涉房屋聘请了专业的评估公司进行房屋评估,以此作为补偿的重要依据。
关于房屋评估问题,王有银律师表示,房产评估报告是确定补偿数额的重要依据,在拆迁双方无法对补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不过,征拆实践中有时拆迁方为了压低补偿数额,可能在评估环节大作文章。比如常见的评估公司选定存在问题、评估时点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评估方法也不利于被拆迁人。遇到这样的情况,应当尽快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与此同时,因杨先生从始至终都对征收项目的具体信息不明确,办案人员在办案伊始就协助其向立项、规划等多部门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立项批复、征地批复、一书四方案等与征收项目至关重要的的政府信息,并因此确认案涉征收项目存在欠缺批复、一书四方案等常规程序,又是一起典型的”未批先征”!
在积累了一定的筹码后,针对本案中不合理的安置补偿方案、责令交地决定、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强拆行为分别提起诉讼,更是取得了阶段性的胜诉。这些前期法律程序都为杨先生后期与征收方协商补偿奠定了优渥的基础。
在最终协商补偿的环节中,圣运律师结合前期的评估结果与杨乐的诉求,协助杨乐与征收方进行策略性沟通,在多年协商经验的加持下,征收部门与杨乐(化名)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支付350万元的补偿。
签了合同后,杨先生不禁感慨道,“从当初的0补偿房屋被强拆的局面,到如今获得350万补偿,竟然只用了六个月。我现在坚信,当权益受到侵犯,依靠法律和专业人士来依法维权,才是保护自己的最正确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