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地区刑事律师,长治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时间:2022-09-28 17:11:12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按照省委编办、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要求,经市辅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市公安局计划公开招聘267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巡特警岗位87名,留置看护岗位18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等条件详见《长治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28日至2003年7月28日期间出生);

  4、具有长治市户籍或生源地为长治市(含各县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巡特警岗位放宽至山西省户籍或生源地在山西省;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官和士兵应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其学历可以为高中(中专),但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学历、年龄、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虚假政治信息、警务信息,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仍故意公开散布的;

  5、因吸毒、嫖娼、卖淫、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处理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在校学生;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7月20日在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简称市人社局官网)及“平安长治”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为: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rsj.changzhi.gov.cn)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至8月3日18:00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x413px,JPG或JPEG格式,小于50K)。


  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专业应当与报名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2日至2021年8月5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8月5日18:00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8月6日18: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8月6日18:00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


  报名时,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若达不到比例的要减少招聘岗位数,使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条件符合的岗位。


  报名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序号是报名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咨询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市公安局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考试费根据《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收取,共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8月7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按规定数额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减免考务费用

  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名人员,须于8月7日17:00前按报名规定先在网上缴费,待现场确定符合减免条件后,考务费用通过原渠道退还。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须于2021年8月25日到原长治市人社局信息中心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办理时需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详见长治市人社局官网或“平安长治”微信公众号)。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随时关注市人社局官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如发现信息有误或其他细节存在疑问,请及时与市人社局或市公安局联系,以免影响考试。报名人员要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市人社局信息中心联系解决。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名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缺少证件的报名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公安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两个科目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限各120分钟。

  公共科目、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3、加分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或子女,适当给予加分,具体为笔试成绩加10分。


  参加笔试的人员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一经发现有作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辅警招聘考试。


  (四)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最后1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行体测(笔试合格线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长治市人社局官网和“平安长治”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天公布,不计入报名人员考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1名出现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不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长治市人社局官网和“平安长治”微信公众号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须注明考生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以及可否按时毕业)、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退役士兵还须出具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体检对象。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四舍五入的原则)。如出现2名以上报名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确定。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特殊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将在长治市人社局官网或“平安长治”微信公众号公布,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两日内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2、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通过函调、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及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治市人社局官网和“平安长治”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由招聘单位与拟招聘人员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期3年(含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辅警薪酬待遇标准,按照《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山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市辅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0355-2192522 (长治市人社局事业科)

0355-2210219 (长治市公安局政治部)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报名期间现场咨询电话另行通知。

  附件: 《长治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治市公安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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