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09:14:50来源:法律常识
案情介绍
安徽淮南毛集派出所户籍民警接待了一位刘女士,申请给女儿变更姓名。民警接过户口本一看,她的女儿名叫“马莎拉蒂”。原来,几个月前丈夫马先生到派出所给新生女儿申报户口取名为“马莎拉蒂”“希望女儿以后能买得起这款豪车,过上好日子。”如今,大半年过去了“马莎拉蒂”都快一周岁了刘女士来到派出所,要求把孩子名字改为:“马莎拉”并称当初起名字时自己是不知情滴。就连警察蜀黍听了这个新名字,都觉得不大合适,把刘女士劝了回去,让他们夫妻俩慎重考虑好了再回来改。别再后悔,改来改去,目前,孩子父母仍未商量好孩子的名字。生活中,一些人对自己的名字并不满意,或者是有人想变更出生日期,那么名字和出生日期到底能不能改呢?小编专门咨询了公安户政部门,其实,名字并非完全不能改,但一般情况下没有特殊理由,特别是年满18周岁的人,不轻易给予更改姓名。
律师说法
改名字这是不是一刀切,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名字起得非常不好又或者是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文化的更替,一些人的名字已经不合时宜,因此必须要对自己的名字进行更改。但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有序性,公安机关作为户口管理机关根据职能对公民变更姓名是进行控制的,《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中就有一条规定:年满18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姓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因为如果名字能轻易更改的话,那做过什么事之后改个名字就可以轻轻松松消失在茫茫人海里,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都不能得到相应的惩罚,法律的权威、正义的实现就无从谈起。因此,没有充分理由,公安机关不轻易给予更改。
但万事都会有变通,不会死守规定。有以下情况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一)宗教名与世俗名改换的;(二)因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及父母离异或再婚等原因需变更子女姓名的;(三)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或有辱人格或易造成性别混淆的;(四)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五)在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给生活、工作带来不便的;(六)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姓名不一致的;(七)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八)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姓名的其他情形。
有左面就会有右面,有的可以进行更改,但更改要有个限度。因此下列几种情况是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的情形:(一)正在服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公安机关规定不予办理的其他情形。
3.办理流程:
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变更更正申请;
提供变更依据材料;
户籍地派出所网上受理并打印《户口登记项目主项变更更正审批表》;
派出所管片社区民警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并出具调查报告(成年人同时出具现实表现材料);
派出所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户口登记专用章;
县公安局户政部门书面审批并网上流转。
4.需要的资料:
(1)成年人:户口簿,身份证,书面申请,能够支持变更更正理由成立的老户口簿、身份证、常表、身份证编码本等相关原始依据原件和复印件,能够反映户口项目真实情况的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及本人毕业证、结婚证等其他参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未成年人: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书面申请,能够反映相应户口项目真实情况的《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学籍表、毕业证等相关依据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在校学生必须同时提供就读学校同意变更更正的证明。
5.注意事项:十八周岁之前,想要改名字的市民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十八周岁后的则由本人提出申请,但也不是想改就能改,需有“过硬”的理由。如,名字中有生僻字、电脑无法识别、重名等等。不能是“不喜欢”、“老人算命说不吉利”等原因。如果您是机关、团体、学校等单位的职工变更姓名的,必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准予变更的证明。
另外,如果要改姓氏的话,还得符合以下情形,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未成年子女变更姓氏的;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特殊情形。有这些情形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姓氏。其中,未成年人变更更正姓氏应由其亲生父母协商一致并出具司法公证书。一方私自申请变更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一方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申报变更小孩姓氏的一律无效。
改名有风险,更改要慎重。以为从出生开始,名字就开始伴随着我们,随着我们办理了户口,上学有了学籍,我们的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等都用到了名字,涉及到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若要更改真的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