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11:11:34来源:法律常识
政府在征收土地的时候都有着相应的法律依据,我们也可以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解。那么,征地手续是什么?征地拆迁手续办理流程?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主任律师来为您讲解这一法律知识。
律师解读
政府征地的规定在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