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13:16:58来源:法律常识
最近,市民蒋先生打电话向本台反映,称自己和好几位市民3年前在弥勒市昌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车,都遇到了买车贷款时交给所谓的“担保公司”的保证金退不了的情况。现在贷款的“担保公司”已联系不上,而找银行和昌达汽车销售公司,都说与他们无关。
7月20日上午,记者联系上蒋先生,蒋先生也将他所认识的几位当事人叫到了一起,向记者详细讲述了他们的遭遇。
蒋先生:2017年12月贷款还清,至今退不到贷款保证金
据蒋先生讲述,2014年10月,他在昌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了一辆丰田凯美瑞轿车。当时工作人向蒋先生推荐昆明的一家农业银行,说这里利息低、手续简单、批款快,交2500元手续费就能办理。
蒋先生一想,感觉还挺划算的,于是决定在昌达公司买车,交了10000元的订(定)金,这10000元到买车时抵购车款。
后来,提车的日子到了,当蒋先生来办理提车贷款10万的手续时,昌达公司工作人员又说,蒋先生的情况不符合贷款办理要求,需要交4500元的贷款保证金给担保公司,才能得到这笔贷款,保证金会在贷款还清后15日内退还。而且,贷款买车还要在车上加装一个GPS定位系统,GPS费用为2500元。蒋先生觉得这事像是被骗了,于是不想买车了,向昌达公司工作人员索要之前已交的10000元订(定)金。
然而,这时工作人员却告诉蒋先生,如果不买车,已交的10000元订(定)金是无法退还的。
退不了钱,蒋先生也没办法了,只有买车。最终,讨价还价之后,汽车销售公司将原先说的2500元的GPS降到1000元,双方基本达成一致签订了购车合同。
贷款10万元在三四天的时间内就批了下来,相关工作人员直接到蒋先生家中与蒋先生签订了贷款合同。当时,合同签订之后,所有的合同书就被工作人员收走了,蒋先生一份也没有保留。而这个工作人员究竟是银行的?还是担保公司的?还是其他哪里的人?蒋先生也不清楚。
原本想着4500元保证金还能退还,自己也不算亏得太多。然而,2017年12月,蒋先生将购车贷款全部还清之后,去找昌达汽车销售公司退贷款的保证金时,得到的答复却是:“贷款担保公司—云南敦名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已经倒闭找不到人了,昌达公司不负责退还。”
可是,蒋先生自己从来就没有见过“敦名公司”的人,只留有一个号码还打不通,又如何去找他们退款呢?而从头到尾,蒋先生包括保证金在内的所有款项,都是在昌达汽车有限公司办理的,包括盖有“敦名公司”印章的收据也是由昌达公司转交给他的。
罗女士:本来已是全款购车三个月了,后来听销售人员介绍后贷款15.1万元,只拿到12万多,最终还清贷款共计169200元,保证金拿不到
罗女士于2014年10月在昌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全款购买了一辆本田CRV。2015年1月,销售人员推荐罗女士,他们这边汽车贷款很划算,不需要手续费,利息很低,虽然罗女士已经全款购车,但有需要还是可以办理贷款。
罗女士是做生意的,想着自己平时进货需要资金周转,购车贷款这么划算,就接受了昌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人员的推荐,并在销售人员的帮助下办理了购车贷款。
罗女士在销售人员推荐的银行贷款151000元,但最终款项下来后只有12万6千多。罗女士询问销售人员怎么回事,销售人员告知,其中有1万多是手续费,6700多元的是保证金。手续费是退不了的,6700多元的保证金可以在贷款还清后退还。
当罗女士知道是这样的情况后,气愤地说不要贷款了,但销售人员告知银行贷款已经下放,是罗女士和银行之间的事,和他们昌达汽车销售公司没有关系,如果不按期还款会影响个人银行信用。
罗女士到昌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销售人员争执好几次未果,又考虑到自己的银行信用,就只能接受这笔贷款,本金加利息每月还款4700元,36期共计还款169200元。
还款方式是由昌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罗女士办的一张农业银行信用卡,每个月从罗女士另一张储蓄银行卡上自动扣款到农业银行的信用卡中。
今年二月份,罗女士的贷款已还清,找昌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退还6千7百多保证金时,同样遇到和蒋先生一样的问题。
据蒋先生和罗女士说,和他们一样情况的还有很多,认识的有两人,手上甚至是任何单据都没有。
随后,记者同蒋先生、罗女士等人一起到他们买车的弥勒市昌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了解情况,昌达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我们的疑问作了回答。
昌达公司负责人的答复:
1、保证金找担保公司退还:保证金不是交到昌达公司,昌达公司只是代收,款项是交到担保公司一敦名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有敦名公司盖章的收据为证。所以保证金应由担保公司来退还。
2、保证金找银行退还:贷款银行是昌达公司推荐的,但贷款合同是客户自愿和银行签订的,担保公司是和银行挂钩的,贷款是银行扣除保证金后打到昌达公司账上,现在找不到担保公司来负责,应由银行来赔偿。
然而,当事人蒋先生、罗女士等人并不认同昌达公司负责人的说法,因为蒋先生等人的保证金等钱款都是首先交到昌达公司,该公司所盖章的收据也证实了这一点;担保公司盖章的收据也是由昌达公司转交给蒋先生等人的,所以昌达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说到这里,昌达公司负责人则是说:“由于时间太久,担保公司这个收据究竟是由昌达公司转交的,还是担保公司直接寄给蒋先生等人的,这个事记不清楚了。”
采访中,记者向昌达公司负责人要到了贷款银行的号码,蒋先生拨通该号码向银行工作人员了解了情况。
银行工作人员说,他们只负责将贷款打到售车公司的账上,不存在收取保证金或扣除保证金再放款的情况;他们银行也在寻找这个担保公司,处理相关债务问题;至于这个保证金的退还,不应该找他们银行承担,而是要找担保公司或售车公司。
截至目前,蒋先生等人也不知这笔保证金究竟该找谁要了,他们告诉记者,下一步将会联合起来走司法途径解决此事。相比蒋先生等几人的情况,另外那两位任何单据都没有的市民,维权就更难了,他们向律师咨询过,得到的答复是想要回保证金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带着这一案例,记者向云南众序弥勒律师事务所作了咨询,律师告诉记者,蒋先生等人的维权可以走两个途径:
1、向12315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
2、搜集相关证据,包括昌达公司的保证金收据、购车合同上关于保证金的相关条款等,起诉昌达公司。
通过这个事件,提醒大家,买车办理贷款,一定要谨慎。
如今,申请贷款来购车已经不是一件新鲜的事了,这种先享受,后付款的方式已经席卷了各大城市的汽车的市场。不仅各大主流的汽车品牌推出了自己的金融公司,并在旗下4S店推出一条龙的购车贷款业务,各大银行也有完善的车贷的服务,不过无论选择哪种车贷的方式,都应该小心谨慎,最好的选择是大品牌的银行和汽车厂商,并详细地打听好其中的各种细则,否则一不小心很可能就会掉入对方的霸王条款的陷阱中。那么常见的贷款购车霸王条款有哪些呢?
1、还完贷款却拿不回保证金
保证金并不是在申请购车贷款时一定要缴纳的费用,而是一些汽车销售公司的自行规定。通常这些4S店在为你办理汽车贷款时,会与你约定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当你还完贷款后,就可以如数收回。但现实是不是真的这么简单?有些人就会碰到一些陷阱,比如没有按要求买对应的保险,没有在约定的时间还完贷款,或者汽车销售公司倒闭陷入债务困境,这些都可能导致自己缴纳的保证金要不回。这就要求申贷人,在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条款,保留好签约证据。
2、被强制续保,保费很高
购车贷款固定的汽车保险,几乎是汽车销售公司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你在我这里办保险,那必须配搭某个公司保险产品,如果不想,那么抱歉,这款车你也走不了贷款了!忍受这些,并没有什么,可怕的是,你发现还完贷款了,第二年还被强制续保,保费明显高出市场同类保险产品一大截。碰到这种事情,只能引以为戒,不然,就在签贷款协议的时候,直接把这项不合理要求提出来。
3、贷款购车订金收不回
当用户有购车意向时,很多4S店会与其签订一个意向购车协议,用户支付一定费用的意向金,在办理完汽车贷款后,订金会被退回或是直接充抵购车费用。但银行贷款的发放属于不可控因素,某些人因为个人信用记录产生污点,贷款办不下来,这个时候,即便你不买车,贷款购车订金仍有可能收不回。所以,签署退订协议时,双方应该协商清楚,用户应当力争自己的权力不受侵害。
提醒注意:在申请汽车贷款前,一定要把其中的一些潜规则咨询清楚。另外,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是否有不合理的条款存在,如发现,一定要提前修改,否则将会落入霸王条款的陷阱中。
你在生活中遇到过哪些霸王条款,可以留言在评论区我们一起讨论。还有,市民有遇到与蒋先生、罗女士等人同样情况的也请留言,大家联合起来一起维权。
总编/孔令勇
编辑/徐 良
图文/邱少瑞 孔德云
排版/邱少瑞 孔德云
部分图文综合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