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20:17:57来源:法律常识
劳动仲裁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劳动仲裁一般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法院。
如果申请人迟迟没有收到开庭通知,建议电话联系一下仲裁委员会是什么情况,是否需要补充材料或其他情况,如仲裁委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并做不予受理裁定书。
劳动仲裁申请人在劳动仲裁开庭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将承担被仲裁庭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不利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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