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03:51:10来源:法律常识
小院内,几个小板凳组成简易法庭,审判员、陪审员坐在中间,书记员趴在高脚凳撑起的小桌上记录,公诉人、辩护律师以及被告人围坐一旁。9月14日,靖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
2019年5月5日,被告人周某醉酒后驾驶轻型货车,在靖远县糜三公路上行驶,与路外山体相撞,致周某受伤,车辆受损,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2021年8月18日,靖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靖远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了解到周某危险驾驶发生事故致其脑部受伤,现为一级智障残疾,行动不便,其妻又因严重风湿不能陪同,故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尽快审理此案,一场别开生面的“板凳法庭”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程序,被告人周某当场认罪认罚。庭审条件虽然简陋,但整个庭审过程却规范高效,在切实解决当事人不便的同时,有效保证了审判质效。
走出法院,将庭审开在当事人家里的“板凳”上,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这是靖远县人民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真实写照,既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又不失司法温情。
来源:靖远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