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07:06:21来源:法律常识
购房定金怎么退
张汉能自2010年底至今处理了数千余宗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乃至全国各地区退定金的案件,其中大部分都存在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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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情况难道只能自认倒霉?看着辛苦赚来的血汗钱打水漂?究竟交了的定金能不能退?符合什么条件才能退?现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本人在大亚湾、惠阳地区办理退定金案件的经验,就符合退定金情形总结,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因合同主要条款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无法签订的,定金可退.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并在认购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内与开发商就签订合同事宜进行协商,但最终因为开发商的一些霸王条款(如交房时间、办房产证时间太长;过分加强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减轻或免除开发商的违约责任等)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签订,这种情况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情形,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在与开发商协商的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证据。如在谈合同修改过程中对与开发商销售员之间的谈话要进行了录音,购房者在录音时还需特意强调了其前往协商的日期,以证明其是在《商品房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前往与开发商谈签订合同事宜,另外,还应出现了开房商名称、销售员姓名,本人名称及所购房产的项目名称及房号,如此,就可以确定原告是在约定的时间之内前往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书面合同,避免了被认定为是自身原因未前往签订合同而被开发商没收定金的风险。
同时,还可以保留到开发商处协商的证据如往返的车票、过路费等票据。如果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的,应注意保存往来的邮件。
二、因违反国家政策,无法按揭贷款导致购房目的无法实现,定金可退。
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第10号)》第二条第(三)项中“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之规定,原告是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的。但现实中许多开发商明知购房者不符合以上按揭贷款购房的条件,仍向购房者承诺并在认购协议书上约定以按揭购房的方式支付房款。这将最终导致购房者按揭购房的目的无法实现。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退回所交的定金。
三、购房者对小区周边环境了解不够,开发商也明知却不事先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签订认购书并缴纳定金后,购房者要求退还定金。可主张开发商未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在协议签订中未尽诚信义务,解除合同,退还定金。
以上是本人结合实际办案经验所做的一些总结,不尽之处,还望指正。
如对于退购房定金方面还有不明事宜,请联系专业退购房定金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本团队自2010年底至今处理了数千余宗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乃至全国各地区退定金的案件,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退定金方法,为众多客户争取到了应有的权利,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成功地为客户退回定金,深受客户的信赖与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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