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15:19:09来源:法律常识
“公司给我的‘最低生活保障’太低了,根本不够用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五月底,家住外滩某社区的仇女士,向外滩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来电咨询。
原来,仇女士的单位4月、5月为其结算的薪水为每月2070元,并称因仇女士未与单位签订合同,不属于本单位员工,因此只酌情发放最低生活保障。
在了解了具体情况后,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当场明确告知仇女士: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成立,自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职工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上海市最低每月工资标准为2590元,仇女士单位所称“最低生活保障2070元”根本无任何法律法规的支持。同时,工作人员建议仇女士可以向人社局小型劳资纠纷投诉窗口反映,根据投诉的后续处理结果看是否申请劳动仲裁。
仇女士在外滩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仅用十分钟在线法律咨询中获得的实用法律知识和实际维权建议。对此,她感到十分的满意:“谢谢你们了,没想到你们的法律服务这么高效。”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外滩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虽然将现场接待的方式,调整为电话预约制,但依然严格落实轮班工作制。工作人员在家封控期间,继续采用电话和线上的方式为辖区居民提供咨询服务,协调解决社区矛盾纠纷,做好必要的政策解释和引导,做到“隔离不隔心,人离岗不离”。
据统计,疫情封控期间,外滩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共接收来自居民的法律咨询41次,主要围绕解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展开,涉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关于妥善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的通知》以及《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等法律法规。针对居民较为关心的问题,街道法律顾问根据隔离居民的法律需求,整理出问题典型,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制作《疫情防控所涉社区居民事务问答》,为妥善解决社区涉疫居民矛盾纠纷提供法治保障。
记者 / 邹嘉
编辑 / 孙冲
图片 / 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