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18:40:52来源:法律常识
每个人都不希望会发生事故,然而事故发生后,我们必须积极沉稳应对。很多当事人及家属面对自己或亲人发生事故,会感到焦虑难安,不知如何应对。发生交通事故,有很多因素导致,作为受害人,不能因为事故发生自哀自怨、悲伤消极,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只会徒增忧愁,使身体难以恢复。作为家属,也不应怨天尤人,心生憎恨,不仅无用,只会让伤者更伤。没有人希望事故发生,否则交通事故就不符合法律上定义为过失行为,而是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了。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事事如意,面对生命中十有八九不如意事情,我们能做的是保持一颗平常心,感谢上苍,珍惜余生,努力积极应对当处理的事情。作为受害一方,事故发生后应该如何处理?
大多数人在发生事故后,第一反应都知道及时报警,然而,仍有一些当事人当时因伤情轻微,或者对方态度良好,心存侥幸,不愿意报警。事后,对方耍赖不认,如果加上没有监控或者其他证人证据,最终导致维权难的局面。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相关法律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事故发生后,在医疗费超过交强险限额1万元限额情况下,受害人及其家属可以积极主动向交警部门申请医疗费垫付通知,携带交警队通知材料,医院病历、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向保险公司申报医疗费垫付,保险公司经核实后,会直接将费用支付到伤者所在医院账户。
交警部门在接到报警电话,作出受理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检验鉴定的期限一般是30个自然日,需要延长报经上一级批准,批准后的最长期限不超过60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可见,需要检验鉴定的,根据交警部门办案时限规定,一般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左右,家属可以收到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并作出复核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01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当事人家属,在收到事故认定书后,可以积极向当地法院申请保全对方车辆,30日内提起诉讼,若后期车主无力赔偿,可以优先拍卖执行。
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后,越早委托律师处理,对自己越有利。交通事故轻则面临车损、人伤,重则构成人员伤残、死亡,肇事司机无证、醉酒、逃逸等特殊情形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作为家属对相关法律不懂,会面临很多问题。
律师不仅可以协助受害人处理事故事宜,包括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申请复核、鉴定结论不服申请重新鉴定,也可以作为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沟通垫付理赔事宜,后期代为调解,计算相关损失数额,代为财产保全,代为立案、诉讼、申请伤残鉴定、开庭质证及法庭辩论等。律师不仅熟悉法律相关规定,实务操作经验相当丰富。一个好的律师,不仅让当事人省心省力,而且会在法律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帮助受害人争取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后顾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