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01:15:42来源:法律常识
这篇文章既是律师之间的一个讨论,也是对当事人的一个建议,就是你在选择律师的时候是选择那些声称只做某一类案件的律师呢,还是选择律师业务较广一些的律师。
通常人们会认为只做一类案件的律师业务会更好,因为他们只做一类案件,时间和精力全在这一类案件上,所以必然业务会更精。这从某个角度来说是正确的。但是有没有想过,如果你的业务过于单一,那么你是否能用一个更全面的思维来解决问题呢?
这个社会并不是割裂的,各行各样之间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你处理刑事案件可能会遇到民事问题,你处理民事问题可能会遇到刑事问题,这些内容都是互相交织在一起的。但是如果你的业务太单一,那么如何去应付这种情况呢?当你去处理刑事问题时里面交织着民事问题,你如何将两者结合起来制定一个最佳方案呢?在处理民事问题时又涉及刑事问题,你又如何能利用这点去实现委托人的利益呢?
不管你去处理什么事情,需要一个最佳解决方案,而这个最佳解决方案是需要集思广益的,需要一个更开阔的头脑、更开放的思维来尽可能综合各方因素最后得出最佳结论。
通常的案件并不深奥到需要你用一辈子只做一样事的方式来解决。他更需要你的快速判断,这个判断需要你建立在最丰富的经验积累上。而这个最丰富的经验积累是建立在你全面的经验基础上的。所以,一个律师的最可贵的地方在于他的丰富的经验。而这个丰富的经验积累不是指单一的积累。重点是“丰富”这个词,你的经验丰富吗,还是就局限在一个狭小的领域?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丰富、这个单一要如何界定,如何认定你的经验是丰富的,如何认定你的经验是单一的呢?有一个常识是你不可能涉猎所有的领域,因为你的精力不允许。其实这个界限是变化的,是随着时代、随着人们能力的增强而变化的。越聪明的人,科技越发达的时代,能让人积累到为解决某一问题而需要的最丰富的经验。
就像在过去,一个地理学家一生充其量只能对一个省的地理有所了解。但是现在一个地理学家可能很轻松地对全球的地理都有所了解。
再举一个例子来说,在医院,一个科的医生是需要全科的经验的,
就是说人体是一个综合体,他需要全科的经验来共同解决身体的一个问题,那么这个专和全的比例如何搭配能得到最佳的效果呢,这个需要在实践中根据具体的人来判断,显然在处理某一问题展现水平最高的人,他的搭配比例是最佳的。
所以说,当你去选择律师时,自己不要去界定我要选择一个专做哪方面的律师,也不要去根据律师对外声称只做哪方面的业务而去做出决定。你做出决定的唯一依据应该是看该律师展现出的与你想解决的事情有关的水平。包括他的文章,他的案例,他的谈吐,他对你的问题提出的处理方法等等,根据这些具体的指标,你才能具体去确定应该找哪个律师。
专、全这个比例目前我认为不宜过细。在律师界、法律界,现在有一个诉讼律师和非诉律师的区别。诉讼律师是指上法庭的律师,而非诉律师多指那些处理公司业务的律师,比如处理公司股权收购、公司上市等等。我认为这一个是目前能接受的分类,如果是专做非诉的,那么你不必去找他做诉讼业务,如果是专做诉讼的,那么你不必去找他做非诉业务。因为两者的差距比较明显,差别很大,没有多少共同之处。除此以外再做过细的区别是没有意义的。比如离婚律师、交通事故律师等等,是没有必要区别的。
那么在发达国家律师的专业是如何划分的呢?我们看美剧以《波士顿律法》《傲骨贤妻》为例,他们的主角我印象中并不是专做某一类业务,他们应该既做刑事的也做民事的,既做婚姻的也做侵权的,等等。找太原律师
总之,我个人认为,律师不应该局限于某一业务,应该积累更丰富的经验才有利于解决当事人的问题。当事人选择律师不应该看他的业务划分,而应该具体看他通过见面、交谈、文章、案例等等向你展示出的业务水平和个人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