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02:10:14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11月12日晚,桐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南中队的民警在富春江一桥开展夜查酒驾工作,过往车辆正有序接受检查,这时,一辆黑色骐达轿车进入检查区。
“您好,桐庐交警正在进行酒驾检测,请吹气。”民警手里的检测棒突然亮了,红灯频闪!很显然,司机呼出的气体中含有酒精。
“您好,请靠边停车熄火,需要进一步检查。”执勤民警采用酒精检测仪对司机进行现场检测,酒精呼气检测结果出来时民警震惊了,结果显示司机体内酒精含量竟高达131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
“您涉嫌醉酒驾车,请出示驾驶证!”接下来司机的一句话更是让执勤民警目瞪口呆:“我...我没有驾驶证。”
经核实,司机闻某未申领过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醉酒驾驶,现场民警随即带闻某去医院提取血液样本,并将其带到办案区进一步调查。办案民警在对闻某的前科调查中惊讶地发现,闻某于11月12日上午刚刚被桐庐县看守所释放,没错,就是2021年11月12日。闻某从上午9时左右被看守所释放,到晚上7时被查获,只获得了短暂的10个小时的自由时光!
待闻某被约束至酒醒后,民警对其进行了询问,结合调查结果,还原了整个事情的始末。
此前闻某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桐庐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
12日上午9时,闻某在办理完释放手续后,走出看守所,映入眼帘的是几个朋友的迎接。朋友们为了给闻某庆祝,于是相约在城南街道某酒店吃晚餐。席间大家都喝了酒,闻某也很开心,喝了三瓶千岛湖啤酒和一瓶致中和五加皮。酒足饭饱后,闻某一把抓过朋友的车钥匙:“你们都喝多了,我来开。”行至富春江一桥,正好遇上查酒驾的交警,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更可怕的是,据闻某交代,自己从未申领过驾驶证,也没有受过驾驶技能培训,自觉酒量还可以,喝得不多,就临时起意当起了司机。
11月13日下午,闻某因涉嫌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在民警将闻某转交到看守所时,给闻某办理释放手续的管教民警惊呆了,感慨道:“这大概是这么多年来间隔时间最短的‘二进宫’了吧。”
警方提醒
常言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树立法律底线,做一名守法公民。
转自:桐庐公安(通讯员:王聪)
来源: 浙江新闻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