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07:00:23来源:法律常识
有不少大学生兼职误入诈骗公司被刑事拘留的案件,很多家属都会关心类似的问题:大学生诈骗罪被取保候审容易吗,大学生诈骗罪不起诉案例有哪些,大学生犯诈骗罪怎样可以不被退学不留案底。有当事人家属抱着很多疑问到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咨询,叶斌律师有着14年的刑事办案经验,结合以前办理过的大学生诈骗罪不起诉案例给家属分析取保候审以及争取不起诉的辩护方案,家属信任并委托叶律师代理案件。叶律师帮助当事人取保候审后,还争取到检察院不起诉的好结果。
【案件委托】
当事人因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后,家属找到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叶斌律师。在委托之时,家属最迫切的目标是先行取保候审,让当事人从看守所里出来。此外,家属提出:“当事人系勤工俭学误入诈骗公司,也已经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学业尚未完成。”家属希望叶律师可以给当事人争取免予刑事处罚,让当事人继续完成学业。
【办案情况】
叶律师对案件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会见当事人。会见之后叶律师了解到,当事人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涉案诈骗金额达到9万余元,属于诈骗数额巨大。随后,经过反复与办案机关的沟通,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但是取保候审并不是辩护的终点,叶律师多次递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历时20个月,律师意见终于得到采纳,余杭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情简介】
当事人本科毕业之际,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做业务员,该要求业务员通过网络电话拨打被害人电话或者添加被害人微信,谎称缴纳押金可以办理高额信用卡,并承诺满足条件可以退还全部押金,诱导被害人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等方式支付钱款,但后续拖延办理信用卡也并未退还押金。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立案侦查,老板、经理、主管、业务员均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当事人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但系初犯、从犯,且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并且积极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一、客观上,当事人系从犯,犯罪地位较低、所起作用较小;主观上,当事人在校兼职误入诈骗团伙,并非预谋犯罪,主观恶性较小
第一,当事人犯罪地位较低。当事人在诈骗集团只是一名普通的底层业务员,不属于整个犯罪活动的直接责任人,也不是主管人员,不从事任何管理事务。当事人系兼职误入诈骗集团,不是犯意提起者,也不是诈骗模式的策划者,更加不是犯罪活动的控制者,其在本案中犯罪地位较低。
第二,当事人所起作用较小。当事人作为刚进公司的普通业务员,尚未转正,仅仅是履行领导指令负责给客户打电话,其对公司业务模式的设计、客户资料、沟通话术、快递POS机、信用卡办理对接等事项均无任何管理和控制,也不参与分配诈骗所得,其非法获利仅为两个月的工资。
第三,主观上,当事人系在校兼职误入诈骗团伙,并非预谋犯罪,主观恶性较小。当事人系在读大学生,此前并无违法犯罪前科,由于社会经验不足,兼职时间短,并未真正融入诈骗集团,未涉及诈骗核心环节,无法识别违法犯罪行为,情有可原。
二、当事人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并且积极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