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11:43:34来源:法律常识
(速新闻记者 王艳珅 见习记者 臧子青)随着短视频、直播越来越火,很多父母喜欢分享孩子的日常。有市民表示:一些家长的“晒娃”模式已逐渐畸形化。近日,文旅部就发布相关《意见》,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12月28日,记者对此采访一些市民、律师、教师等,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家长“晒娃”中尝到甜头
家住市区富豪花园小区的市民程女士介绍,自己和网上许多父母一样喜欢晒娃。“孩子越来越大,越来越可爱,我总觉得时间过得很快,必须得记录点什么。”程女士介绍,自己拍摄的第一条晒娃视频的内容就是记录孩子学会走路。
随着发布的视频点赞量、浏览量越来越多,程女士拍摄及发布视频变得频繁起来,包含孩子吃饭、玩耍、穿衣服、与人交流等内容。渐渐地,有部分网友会在视频评论区留言,“孩子衣服有链接吗?”“这孩子的学步车是什么牌子的?”……为此,程女士还扮演起了好物推荐官,向感兴趣的“粉丝”推荐一些商品,从中获取一些利润。
但后来,当从一条孩子和动物玩耍的视频下看到网友恶评时,程女士果断选择将账号关闭。“我突然意识到,事情发展和自己原本为了记录孩子美好的成长历程的初心相背离,因为过多展露在众人面前,让孩子遭受一些人的非议。”作为母亲,程女士感到愧疚。
“啃娃族”家长引发热议
家住苏宿工业园区苏州壹号小区的市民王女士说:“我认为‘啃娃’行为实属不该,我也会在短视频平台上晒娃,以此记录孩子的成长过程,但我不会以此牟利。
“我经常在刷视频的时候看到小孩讲段子或是演绎一些剧情。”家住市区城中花园小区的市民李先生说,这些小孩子看起来不到10岁,却操着大人的腔调,说出来的话也过于成熟,让人难以相信,但有时遇上幽默诙谐的孩子和剧情,自己也会哈哈大笑,而看到视频中夹杂的商品广告时,会觉得原来一切都是有目的的。
“近几年,越来越多的孩子被包装成‘网红’,成了大人赚钱的工具,这种情况是否侵犯了孩子的隐私和人身自由?是否会吸引许多家长模仿,对社会风气产生负面影响?”李先生说道。
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家长不该靠孩子博眼球、赚流量、卖产品。
专家:过度晒娃涉嫌违法
对此,宿迁市钟吾初级中学心理老师吴惠芳称,家长通过网络平台分享视频、照片记录孩子的成长过程,要多一些理性和客观。家长可以通过网络记录孩子的成长过程,但是不能把孩子当成赚钱的工具。
吴惠芳说:“很多‘啃娃族’家长靠孩子牟利,孩子一般不具有进行自主判断和选择的能力,这种方式不仅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还会给孩子传递错误的人生观和价值导向。”
此外,炒作“网红儿童”存在诸多法律风险。据江苏法德东恒(宿迁)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哲介绍,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明确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
点击下方链接,详细了解《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