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9 05:22:12来源:法律常识
百万进口汽车到手
新鲜劲还没过
却发现是事故车
该如何维权呢?
一起来看今天的案例!
案情简介
原告罗某祥向第三人天津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车,支付购车款107万元。被告根据其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向原告交付涉案车辆。原告提车后不久发现所购车辆是事故车。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原告诉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车辆的后备箱覆盖件、钣金件有焊接、修复等痕迹。关于涉案车辆来源, KIMBERLY ANN MURPHY(个人)从美国4S店购买此车,后出售给美国环球公司,美国环球公司又销售给中信港通公司,涉案车辆最后被转运到被告前海某实业有限公司在天津市的仓库。
⏩被告前海某实业有限公司辩称:涉案车辆的修复痕迹并非肉眼可见,需要专业机构通过专业手段才能认定,不能苛求被告必然清楚涉案车辆可能存在的隐蔽瑕疵。因涉案车辆修复痕迹的时间不能确定,被告是否存在欺诈行为需要原告举证证明。
原告若主张被告存在欺诈行为,应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事实。本案中,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欺诈故意和欺诈行为,因此其要求三倍赔偿车款的主张不能成立。
⏩第三人天津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答辩称:第三人没有向原告提供涉案车辆,根据合同相对性,第三人和原告不存在合同关系。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平行进口的特点决定对平行进口消费者应予以特别保护,应对平行进口商赋予保证商品质量的义务。在是否构成消费欺诈中,平行进口商应对是否构成消费欺诈承担更严格的说明义务和举证责任。
本案中,原告提交证据表明涉案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第三人与被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不构成故意隐瞒等消费欺诈的情形,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应推定消费欺诈成立。
“退一赔三”属于惩罚性赔偿,目的是保护交易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本案中,根据平行进口的特点,应对平行进口消费者予以特别保护,故对原告要求第三人支付三倍赔偿的诉求予以支持,由此促使平行进口商在进货时严格审查商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认真审核车辆来源,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以维护平行进口产品质量,从而发挥司法对自贸区平行进口产业健康发展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第三人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后,可根据其与被告之间的合同关系另循法律途径解决。
综上,法院判决如下:
一、第三人天津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退还原告罗某祥购车款107万元及利息;
二、第三人天津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增加赔偿原告罗某祥购买涉案车辆价款的三倍金额321万元;
三、驳回原告罗某祥的其他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本案确定了加大对平行进口消费者保护的规则,即应对平行进口经营者赋予特别义务——平行进口经营者应证明其不构成消费欺诈的故意及不存在消费欺诈行为,否则应推定消费欺诈成立,并支持三倍赔偿。
平行进口汽车为新兴产业,和传统的汽车销售模式相比正在不断完善过程中,只有确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才能放心购买,整个行业才能持续健康发展。本案确定的举证规则及裁判标准,可促使平行进口经营者在进货时严格审查商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认真审核车辆来源,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以维护平行进口产品质量,从而发挥司法对自贸区平行进口产业健康发展的引导作用,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