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19:06:37来源:法律常识
我们常听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咱们普通老百姓理解的事实,就是认为,这个事情当时发生的本来的情况,通常我们称为“客观事实”,但法院判断,往往是需要结合各方证据情况,予以综合判断形成了“法律事实”,判断的结果可能并不是完全符合“客观事实”的状态,是有差距的,甚至可能完全不一致,因为这其中受到时间、证据情况等因素的影响。
一、缺乏证据,就会有理说不出,哑巴吃黄连
我们诉讼中将客观情况,充分还原实际是有局限的。比如说,你借给比较好的朋友急用现金50万元,当时约定年利率,也没有写正式的借条,只是口头约定了。事后朋友债务太多,就刷了无赖,说你们之前也存在多笔款项来往,还拿出你们往来的文件,说你这50万是还他的。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你该如何证实这个事情呢?
这是个很难的事情,打官司是讲证据的,如果没有证据,或者证据本身有歧义,法官有时也很难判断,最后只能驳回你的诉讼请求。
二、准备起诉之前,一定要先固定了证据材料,不可急迫的告诉对方准备起诉他了
朋友欠钱不还,准备起诉了。双方没有借款协议,怎么办呢?
证据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除了书面借款协议文件,比如微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转账记录只要能客观反映事实就是可以的。比如说,你出借了款项,尤其是双方经济往来比较多,比较难分辨的时候。你可以通过电话录音或者微信录音说,你大概什么借了款,我手头急需用钱,你能不能还我。如果只是单纯的电话或者微信语音,不能反映通话内容,您说让法官如何确认这个情况呢?
如果您没有固定好证据,说准备起诉对方了,那对方肯定会有防备之心了,之后给你的交流会特别谨慎或者就不承认这个事情。在搜集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这个时候想再固定证据就会很被动。
三、证据形式一定要按照诉讼规则准备
诉讼中要求证据真实、合法性、关联性,所谓真实,就是不是杜撰的,所谓客观,就是证据不是被扭曲或者认为捏造的,所谓关联性,就是要与本案待证明的事实是有关联的。
1、庭审要求证据来源真实,要确保证据有原件或原始载体
向法院提交的证据种类可能多种多样,有微信文字聊天记录、有手机通话录音,还有书面文件。在提交的时候,一定确定好是否存有原件或原始载体。
比如借款协议,最好确认有原件。录音、录像,一定要保留好录音录像的原始设备。如果没有原始文件,这个时候,你就要想办法对于复印件的真实性,通过其他的方法予以确认固定。比如说你借款协议原件丢了,甚至没有复印件,这个时候,你就需要考虑通过录音、聊天记录将借款协议中的“期限、利率、还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固定下来。
2、立案前,认真对照证据“关联性、合法性”予以反复研究
虽然你有证据原件,但是原件待证明事实可能是有争议的,或者与其他证据相冲突。
这个时候,你就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看对方如何反驳你。对于一个证据不充分情况下,你就要想看看是能否再补充或核实完善,形成一组证据。
3、立案时提交复印件或复制件
立案时,并不需要提交原件,而是复印件,所以在证据准备的充分的情况下,要按照“对方人数+法官+自己备用”制作相应份数。
但提交的录音、录像等,最好刻成光盘,并打印整理文字版本。
4、一定要制作证据目录,编排页码,方便法官查阅
我们整了一堆证据,要分类予以编排佐证。比如买卖合同纠纷,首先要证明买卖关系,比如买卖合同文件,。第二便是要证明按照约定发了货物,比如发货单、签收单、运输单。第三便是对方拖欠货款,比如催收记录。编排好顺序,就要制作证据,将证据页码予以编排。
法官看着证据舒心了,才能好好的给您判断事情的真实情况。如果咱们证据都不好好准备,法官会觉得您自己都不上心,法官又很忙,又怎么能期待法官给您好好判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