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21:24:03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相关规定,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时,可以根据案件侦查的需要,凭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有关证据。今天的《国杰律师说》就和你说一说,检察院自侦案件中可以调取哪些方面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以下3个方面的证据材料:
1、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
——已经立案侦查的情况下,首先可以调取能够证明有罪的证据。
2、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的;
——从全面、客观的角度来讲,也同时应该调取能够证明无罪的证据。
3、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重的。
——在有罪的情况下,还有涉及情节轻重的证据。
《国杰律师说》认为,在检察院自侦案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有关证据材料方面,既规定了要调取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也要调取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的证据,以及证明犯罪情节轻重的证据。因为全面、客观地搜集有关的证据,既要打击犯罪,又要保护无罪的人不受追究,正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