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22:36:08来源:法律常识
案件快到期了...怎么移送呀?
您好,我代理的案件是否可以申请阅卷呢?
不论是阿sir,或是律师,纷纷提出了疑问。
今天,闽侯检察案管中心来回答。
案件管理大厅是案件受理、流转和律师接待等工作的枢纽,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同时切实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院案件管理工作暂行如下几个措施:
一、专人受理、专人流转
1.案管中心落实专人办理案件受理、移送、流转事宜。公安机关及法院移送案件或法律文书都应该指定专人送案。对因春节假期延长而办案期限临近届满的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各类案件,案管中心依法予以受理,并及时移送相关业务部门办理。
2.案管中心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各业务部门应当指定内勤做好案卷、法律文书的接收工作。
二、律师网上预约、网上接待
律师如需查询案件信息或提供材料等,请通过以下途径:
1.网上办理。可直接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可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等,亦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2.电话查询。2月3日起拨打案管大厅电话0591-22070886,可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等。
3.邮寄。若需递交相关材料,请邮寄至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邮政编码:350100。
4.尽量避免直接接触。案管中心收到律师材料后符合阅卷要求的,会以将电子卷宗刻录光盘后采取检察邮政专递的方式邮寄给律师,有效保障律师权利。
三、安全防护,保障你我他
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大厅按照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护工作,定时消毒、通风,值班人员配备口罩、手套等必要的防护和消毒设备,并做好对来往光盘、案卷文档等必要消毒工作。请进入案件管理大厅的人员按规定佩戴口罩,配合安保登记信息及检测体温,自觉保持安全防护距离。
案管中心将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