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05:32:06来源:法律常识
就是刚刚原告(或是潜在的原告)打电话咨询我;没多久,被告(或是潜在的被告)又打电话咨询同一件事情。
刚做律师的时候,一个劳务纠纷案件,受害人找到我,咨询该如何应对处理。解答完没过几天,该纠纷的雇主又找我咨询。双方都七拐八拐的,与我沾亲带故,或是存在同学、师生等关系,可把我难住了。
虽然双方都是免费咨询,但是,这毕竟都是利益冲突的相对方,要为两边都给出有利的法律方案,那就是自相矛盾,根本不可能。只能说法律会如何处理这种情形。
更为重要的是,尽管不收费,但是这个事情,无论我如何处理,都让自己陷入一种内心的煎熬,完全是自找麻烦。
出现这种情形,有人打趣我,说谁叫我有名气。其实,这是由于律师职业属性所导致的,也是因小乡镇本来就没有几名律师。律师天然不适合,在熟人社会中存在。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对双方都是本乡镇的但是人的诉讼案件,极少代理(对方不是本乡镇当事人的案件,我会受理)。
我很佩服那些,能够在熟人社会,做律师风生水起的同行。特别是代理案件之时,还能让双方都认可的律师,我更加钦佩。
所以,如果有一天,作为同乡的你找到我,非要我代理案件但我拒绝了。原因可能就是这个案件的对方当事人,也是同一个乡镇的人。真的出现了这种情况,还请当事人能够多多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