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07:08:41来源:法律常识
人们都知道,犯罪后会被关到看守所和监狱,接受刑法惩罚。多则余生都在里面度过,少则也是一个多月,及其煎熬。同时,也会被贴上有违法犯罪前科的人,不仅伴随终生,更是影响子孙三代。但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用坐牢,也不会有犯罪前科案底。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可以不当作犯罪处理。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适用于我国《刑法》规定的所有违法行为。因此,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二、涉嫌犯罪的行为已过追诉时效的
我国《刑法》对刑事犯罪追诉期限有特别的规定,对犯罪行为并不是终生追究。我国《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不再追究;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不再追究;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不再追究;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不再追究。追诉时效司法部门具有法定的约束力,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特赦。一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的犯罪分子,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刑事责任。当然,需要明确的是,这里的特赦是指对还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人的特赦,因此,也不存在犯罪前科的问题。
四、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免除处罚。由于生理上的缺陷,聋哑人和盲人接受教育和参加社会活动的机会受到了一定限制,其辨别、控制能力很低。如果其生理缺陷对其犯罪行为的辨别、控制能力有一定影响,且其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后果也较为轻微的,可以不用对其判处刑罚。因此,既然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也不存在犯罪前科的问题。
同时强调,这里的又聋又哑指既是聋人又是哑人。只聋不哑或者只哑不聋的人,不适用上述规定。
五、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同时对于强奸、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即使导致其伤亡,也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不用坐牢,更不用民事赔偿,也不会有案底。
同时,我国《刑法》也规定,紧急避险不用负刑事责任,大致如正当防卫,不再赘述。
六、对年幼的人犯罪的,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人犯罪的,不用负刑事责任;已满12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仅对部分犯罪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对犯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八类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此时不需报任何机关核准。
七、犯罪中止且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特别强调,这里的免除处罚是应当,必须免除。这也是法律规定的意义所在,鼓励大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八、从犯或胁从犯可以免除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从犯或者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从犯或者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参与情节又比较轻微的,可以争取免除处罚。
九、其他
(一)预备犯罪,尚未实施犯罪的人可以免除处罚;
(二)在外国犯罪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可以免除处罚;
(三)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人可以免除处罚;
(四)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虽超过必要限度,但未造成重大损害的,可以免除处罚;
(五)自首且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以上九大类人群,犯罪以后,可以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即不用坐牢,也不会有犯罪前科。但也要告诫大家,远离犯罪,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共同营造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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