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9 09:01:09来源:法律常识
刑事审判不坚持这5个原则,冤假错案就难免。这5个原则,针对刑事审判的法官,是坚持不坚持的问题。对应的刑事辩护律师,则是反向解读。针对当事人的权益,敢不敢维护的问题。
同时,对应的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则是另一种反向解读。那就是针对自己的权益,会不会发现问题?然后锁定相应的证据,能不能解决问题?哪5个原则呢?咱可得认真听。
一,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只有在诉讼过程中,依法保障被告人的人权,才能切实避免冤假错案发生。要将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作为刑事诉讼领域人权保障的底线标准。
在审判过程中,应当尊重被告人的诉讼主体地位,维护被告人的辩护权等诉讼权利。现在一旦出现社会热点新闻事件,比如著名的唐山恶性打人事件。很多网友声称不能给打人者辩护权,否则就是保护坏人。哪个律师担任他们的辩护律师,哪个律师就是坏蛋。
这种观点不仅仅不理性,而且严重违法,是给法治进步拉历史的倒车。无论他是谁,无论他犯了什么罪,都应该给予他基本的权利。所以,咱北京元法堂的网友们,要保持这一种理性。
二,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这是确保案件质量,防范冤假错案的重要前提,丝毫不能放松。审判案件,必须以坚持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这样一个宪法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绝不能因为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作出违反法律的裁判。如果发现有外界因素的非法影响,作为律师要坚决回击,无条件、切实维护自己当事人的权益。作为当事人,那更要眼里揉不得沙子,睁大眼睛监督。
三,要坚持程序公正原则。从现在已经发现的冤假错案来看,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忽视或者突破刑事诉讼制度规定,甚至公然违背法定程序的地方。
我们知道,程序公正作为一种看得见的正义,具有独立的价值,也是实体公正的有效保障。完备的程序制度,是防范冤假错案的重要基础。因此法官要自觉遵守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不当观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诉讼活动,否则就要被严肃地依法处理。
对于法官公然违背法定程序的地方,律师和当事人都需要敏锐地发现,坚决地指出,坚定地要求纠正,绝不后退一步。因为程序一旦违法,结果就不可能公正。这一点,大家要切记!
四,司法的公开化、透明化,是提高司法机关及办案人员责任意识,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途径。因此,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审判过程和裁判文书要依法公开。生效裁判文书网上,要坚持审判公开原则。公布裁判的文书,就是要通过审判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公信。
我们知道,安徽灵璧校园霸凌案,案发已经两个多月将近三个月。但是办案过程、审判过程,一直处在暗箱之中,没有能够很好地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所以无论这个案件最终的审判结果有多么公正,公众都会打一个大大的问号。至于本案将来的生效裁判文书会不会在网上公开,同样也是公众担心的。
五,坚持无罪推定和证据裁判原则。现行刑事诉讼法确立了疑罪从无原则,但实践中仍然存在着疑罪从有、疑罪从轻等现象,为案件质量埋下了隐患。因此,要彻底屏弃有罪推定,宁错勿漏的错误的执法观念。认定案件事实,必须要以证据为根据。
所以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审查认定程序,认定被告人有罪,应当适用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疑罪从有、疑罪从轻等现象,不仅仅在为案件质量埋下隐患,也为社会秩序的稳定埋下了很大的隐患,大量的信访上访等问题出现,都与此有关。
因此,咱们如果了解了这5个原则,知道了刑事审判必须坚持的这5个原则。那么在平反冤假错案的路上,事实上我们就已经有了明晰的坐标。
(本文根据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冤假错案系列】视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