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14:19:15来源:法律常识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孙莹 通讯员 相新宇 淄博报道
为深化诉源治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将社区、村居矛盾纠纷化解于未萌、化解于起始、化解于无形,真正实现“问题不出门 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在淄博高新区法院的积极推动下,淄博高新区成立了驻村家事纠纷调解室,目前首家驻村调解室已经进行了挂牌,将即时开展相关工作。
6月19日,位于淄博高新区宝山园区江西道村的淄博高新区法院驻村家事纠纷调解室揭牌成立。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久军、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彭兆胜,高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淄博先进制造业创新示范区党组书记魏玉蛟,高新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淄博先进制造业创新示范区党组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郑良宪,高新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杜玉琳,高新区综治办主任张方国,高新区地方事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董文明,高新区宝山生态科技园区党工委书记王琦出席仪式。梁久军院长、魏玉蛟书记共同为驻村家事纠纷调解室揭牌。
法院驻村家事纠纷调解室,由本村调解经验丰富、热衷调解事业、熟悉乡土人情、德高望重的村民担任专职调解员,由淄博高新区法院家事专职审判法官进行巡回法律指导,通过积极有效的调解,协同化解村民的矛盾纠纷。驻村家事纠纷调解室的职责主要是调处涉及本村的民间纠纷;工作范畴以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为主,同时兼顾宅基地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对于一些尚且处于萌芽状态、事件微小、能够在民间解决的纠纷,通过驻村家事纠纷调解室,尽量做好调解工作,力争解决在诉前,切实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同时,法院驻村家事纠纷调解室,还可以处理法院受理案件后的委托调解,尽最大可能将部分案件在诉讼程序之外解决,以减轻当事人诉累。通过法院驻村家事纠纷调解室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如村民需要进行司法确认,可以向法院申请办理,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新模式,为当事人提供一条零费用、耗时短、手续少的简便解决纠纷渠道,能够将诉讼的矛盾纠纷止于未起,化于未诉,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
法院驻村家事纠纷调解室的成立,延伸了家事审判司法职能范围,拓宽了家事矛盾纠纷解决渠道,加强了诉调对接,实现了家事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使家事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化解在村居,真正做到“问题不出门 ,矛盾不上交”,走出一条诉源治理的新路径。从源头上理顺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全力维护辖区居民、村居、社区的和谐健康发展。
据了解,法院驻村家事纠纷调解室,是淄博高新区法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诉源治理的一项新举措。在诉讼调解、特邀调解、仲裁调解、律师调解、行政争议审前和解的基础上,增添了人民调解这一方式。形成了“六位一体”调解新格局,更加广泛充分地运用社会力量参与民事调解,多途径、多方式有效化解居民家庭矛盾纠纷。此举不仅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民事纠纷化解效率,也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有利于法院办案繁简分流、简案快办,从而进一步促进形成多元化解家事纠纷的良性互动。
淄博高新区法院将以此为标准样板,逐步全面推行建立驻村家事纠纷调解室,拓展家事审判服务宽度,促使纠纷化解从终端裁判向源头防控延伸,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新格局,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为建设平安高新区、促进社会和谐保驾护航,助推淄博高新区法院品牌法院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