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15:11:14来源:法律常识
因成功帮助客户卢先生购买一套二手房后,却无法收齐剩余的1.3万元中介费,中介公司无奈之下将客户告上了法庭。—事件来源“广州日报”
5月18日,中介公司与客户卢先生和业主陈先生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陈先生将其名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房屋出售给卢生,该物业成交总价为99万元。
中介公司为买卖双方提供了寻盘、看房、协助成交等各项服务,卢生应支付25000元(不含税)作为原告的服务费佣金。
5月19日,被告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中介费12000元至原告指定的银行账户。之后该房产成功过户到卢先生名下。随后,中介多次向卢生催收余款13000元未果,无奈之下只好起诉到顺德法院。
在庭审中,卢先生则认为中介服务费过高,没有按照行业标准,并表示所支付的费用已超过行业标准。法院认为,中介公司已为卢先生提供了中介服务,并达成房屋的买卖,应根据合同约定付款。
最终,法院判决陆先生支付中介服务费13000元,并自8月4日起每日万分之五计算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经过房产中介的居间服务,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应支付居间费。所以,即使你看不到房产中介的努力与尽心,也不得不看到法律的威严与决心,违约需谨慎!
很多人眼中,做中介很挣钱
人们不知道,为了能成交一笔单子
经纪人们背后付出了多少时间和汗水
然而却总是有一些客户为了逃避相关费用
出现“跳单”现象的屡见不鲜
支付100%佣金并不是说说而已,在法律面前你没有道理,也没有权利拒付佣金!每个人的劳动成果,都应该得到尊重!
像这种交易完成后拒付剩余中介费的情况,我们并不是第一次遇见,还有直接跳过中介成交,完全不支付中介费的...
每当看到经纪人朋友因为这样的情况无奈无助,甚至还有人对行业失望而离职,真的感到特别气愤。
很想问问这些客户
如果,你是餐厅的老板,有人吃霸王餐不付钱,你会怎样?
如果,你是出租车司机,有人到了目的地不给钱跑了,你会怎样?
如果,你的亲人、朋友也在从事房产经纪行业,他回家告诉你因为客户拒付佣金或者跳单没了收入,你会怎样...
相信,你可能比我们还要愤怒,百倍、千倍。
很多人总是以为:房产经纪人只是简单的带他们看个房子而已,甚至觉得这个行业根本不应该存在。
每一个行业都有其存在的价值,而房产交易就是一项需要通过中介人员的服务来完成的买卖。如果失去这样一个群体,缺少专业人员的服务,买房卖房的风险说不定就会更大了。
然而,在这背后房产经纪人又付出了多少?
咨询时→ 面对任何一个客户的咨询,经纪人都是尽心尽力的帮助他找房子。
积极询问把握客户的找房需求,用尽一切办法给客户推荐合适的房子,只要客户不满意,我们就不会停止。
看房时→ 有些客户是抱着看看的态度来到中介公司的,他们只是来了解一下行情而已。而中介方却要为这些来自不同地方的一批又一批的客户不厌其烦的打电话给业主,或是拿起钥匙,跑上跑下。
而某些客户在经纪人的带领下看到了房子,由于不满意,扭头就走了。
中介经纪人或许还是饿着肚子带客户看房的,从某个偏远角落赶来的业主连汗水都还不停流呢,这下气了业主,害了经纪人啊!
下次再叫这个业主来开门看房子就没那么容易了。
有的客户看上房子了,就千万百计联系上业主。所以,看房前,经纪人都会要求客户签看房确认书,以保证双方的利益。可是,有些客户认为这样会受到约束,就拒绝签。
成交前→ 有意向的客户往往会问中介方这套房产多少钱可以出售。
当中介方说出价格时,某些客户会说,他朋友等买了一套相似房产怎么价格没有这么高, 并且质疑房产中介是不是想赚差价。
其实,绝大多数并非如此。
如果是不愿意付中介费,完全可以自己去找房子不必通过房产中介;既然选择了房产中介,为什么不尊重人家的服务呢?
就像打官司为了节省费用,可以不用请律师,既然请了律师又拒绝付费,这个道理怎么能说得清呢?
你有遇到尾款收不上来的情况么?如果有,你是如何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