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17:10:04来源:法律常识
“被别人偷拍了,我该怎么办?”
在许多论坛、贴吧里,类似的求助帖并不罕见。近年来,随着网络和视频技术快速发展,原本用于增加安全感的摄像头,经常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成为偷窥个人隐私的工具。
记者调查发现,微型摄像头在很多购物平台上都可以轻易买到,一些网站甚至公开销售、传播偷拍视频。面对墙上有“眼”,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安全?
你的隐私
可能正被他人围观
终于等来了“五一”小长假,你和老公带着孩子来到了“种草”已久的“远方”。
一天游玩下来,疲惫不堪,回到租住的民宿,你脱掉因出汗黏在身上的衣服,穿着清凉躺在沙发上,刷刷手机,看看美照。老公在一旁抱怨阳光太烈,晒得皮肤发痒,非要贴你的面膜。电视播放着孩子爱看的动画片。也许对你来说,这只是稀松平常的休闲时光。
但你不知道的是,透过民宿内安装的摄像头,这一切,正在被数万人围观。
这话绝非危言耸听。近日,有媒体曝光一对夫妻住民宿遭偷拍8小时,两人在室内的隐私状态被拍得一清二楚,就连两人说的悄悄话都清晰可闻。
而类似的情况,如今屡见不鲜。
在一些新闻网站搜索“遭偷拍”关键词,显示的资讯条目令人瞠目结舌。在一些视频录制APP上,也可以搜索到各种打着“偷拍”等关键词的隐私视频,并能通过购买观看。视频拍摄的场景,多数集中于酒店、试衣间、洗手间、美容院、商场等地。
记者调查了解到,这类视频的拍摄,往往使用的是微型摄像头或针孔摄像头。那么,这些设备从何而来?
在某购物平台上,记者搜索“摄像头”,可以搜到许多售卖微型摄像头的店铺,打着“我就是这么小”“高清夜视灯拒绝发光”“想装哪里就装哪里”等宣传标语,商品价格仅需几百元。
记者与一个销售量较大的店铺取得联系。卖家称,摄像头镜头直径只有1厘米,迷你镜头可随意弯曲,安装时只需露出镜头,非常方便和隐蔽。
“内置2000毫安锂电池,充满电的情况下,可连续工作8小时,摄像头还能直接连电线,一直保持运转。手机下载的APP打开后能让摄像机通过路由器连接网络,还可以远程监控。”卖家还表示,技术上不能通过摄像头找到安装者,安装时大可放心。
然而,这不过是偷拍设备的冰山一角。记者调查发现,如今,各种偷拍设备形形色色,可以说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大到挂钟、花瓶,小到插线板、打火机、钢笔,甚至是拐杖、数据线、帽子、车钥匙等日常生活用品,统统可以摇身一变成为“偷拍神器”。
更有甚者,偷拍仪器还可以在生产厂家进行“私人定制”。根据客户的需求,厂商可以想办法设计生产,而相关规格的丰富程度更是让人瞠目结舌。
偷拍泛滥
如何预防和维权
在各种“偷拍神器”花样翻新的同时,网上也流传了不少版本的“防偷拍指南”。比如对插座、挂钩、烟雾报警器、路由器等易藏匿位置,逐个进行“人肉”排查;对于普通摄像头,可用手电筒寻找反光物;对于安装有红外线补光灯的镜头,即使晚上不发光,也可以通过手机照相功能查找。
今年33岁的安女士供职于石家庄市的一家IT公司,需要经常出差。她表示,每次在外住宿时,都会仔细检查房间,尤其是洗手间等位置,自己挑选入住的宾馆时也会尽量选择知名度较高的。“即便如此,为了防止偷拍这种事,我在房间里会尽量穿着整齐一些。”
石家庄市民刘女士为了防止在外住宿被偷拍,还特意从网上购买了一部“防偷拍神器”,大小形似一个充电宝,价格不到80元,“商家说可检测到5米范围内的摄像头,对于我这种经常出门旅行的人,必须配备一个,至少能放心睡觉。”
事实上,尽管小心谨慎却也不能高枕无忧。
“偷拍摄像头安放的位置,往往非常隐蔽,甚至多点多处安置,再细心的人也很难完全发现。”一位民警表示。
根据《2020中国酒店业发展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月1日,全国住宿业设施总数为60.8万家,客房总规模1891.7万间。
粗略计算,即使其中只有百分之一的房间存在偷拍,“中招”的受害者人数都相当惊人。面对偷拍泛滥,消费者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永强表示,民法典第1032条、第1033条规定了个人隐私权的定义及其保护。他指出,私自安装摄像头的做法严重侵害了公民的隐私权,违反了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规定;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犯罪。
“消费者入住酒店,接受酒店提供的服务,因其未尽到合理保障义务致使消费者权益受损的,酒店应承担相应责任。”李永强建议,消费者如果发现被偷拍,应第一时间报警,固定证据,并就此事与商家协商。此外,也可以通过向消协和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根治偷拍
需多部门综合治理
“从制造出售偷拍设备,到拍摄视频,再到销售传播,贯穿始终的不仅仅是一个隐蔽摄像头,而是一条完整的偷拍黑色利益链。”有网络安全专家指出,在利益驱使下,消费者个人可以维权,但偷拍乱象却无法制止,维权也仅是治标不治本。
对此,有专家建议,打击偷拍乱象,首先要让法律长出“牙齿”。虽然我国不断完善针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对侵犯隐私权的惩处力度并不够。此外,随着技术发展,偷拍手段总在不断翻新,发现难、取证难,也增加了对偷拍偷录行为的打击难度。应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增加偷拍行为的违法成本。
李永强指出,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明确不得偷拍、窃听他人私密空间,让受害者有了维权武器,“但是要惩治偷拍者,还需要通过严格司法、完善立法和制定司法解释等方式进一步界定明确相关责任,降低偷拍者入刑的门槛,将立法和用法结合起来,更好地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此外,李永强认为,保护“一己之私”,不能仅靠“一己之力”,需要有关部门联合,从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入手,进行综合治理。
“在生产环节,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生产厂商的资质管理,建立违法黑名单制度,严格管理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在销售环节,电商平台要依照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对敏感商品进行审核,要督促商家对消费者购买行为进行实名记录,让摄像头、窃听器等设备的来源和去处均可查。电商平台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否则承担连带责任。”李永强建议。(河北日报记者高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