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9 10:51:11来源:法律常识
央广网阜阳2月18日消息(记者王利)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月15日,安徽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悬赏执行公告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公告悬赏46万元寻找潘攀、王文军的财产下落。在这则悬赏公告的背后,是一起离奇的彩票冒领案。
2012年,阜阳市民李先生电话委托当地彩票店主潘攀代为购买彩票,中了600万余元大奖后,却遭到潘攀和潘攀的亲戚王文军联合冒领。此案数次审判和执行,潘、王二人仍未将钱款返还。
阜阳市民李先生是一位老彩民,也是潘攀经营的彩票店的老主顾。2012年12月11日,李先生打电话委托潘攀帮助购买打印2012146期双色球彩票。他回忆道:“2012年12月11日,我在单位用固定电话打他的电话,买了86注彩票,共172元,他当时还打电话让我给他交了400元电话费。”
当天晚上21时30分,该期彩票开奖,李某委托购买的彩票中了600万余元大奖。12月16日,星期天,李先生赶到彩票店结账,却被告知没有买过这个彩票。李先生说:“星期天我到他店里结账,到店里以后,他说我没有买彩票。但是我看他店里有中了一等奖的,而且还中了30多个三等奖。我问他这是谁中的,他说是一个人机选的,我说机选的只可能中个一等奖,不可能中这么多三等奖。”
感到事情不对劲的李先生进行了查询,发现领走彩票款的居然是彩票店主潘攀的亲戚。李先生说:“我又打电话问朋友中奖信息是啥时候领走的,他们讲12日彩票款就领走了。我们通过法院到省彩票中心调取了信息,被告知是一个叫王文军的领走的。这个时候我想起王文军这个名字,因为潘攀让我给他交过电话费,他讲王文军是他小孩的舅舅。”
随后,李先生以委托合同纠纷案由起诉王文军、潘攀。阜阳中院于2014年3月25日判决潘攀与王文军共同返还李先生涉案彩票中奖奖金483.9万余元。王文军、潘攀不服,上诉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8月1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判决的决定。
判决显示,李先生与潘攀的通话时间刚好覆盖案涉彩票的出票时间,李先生能说出案涉彩票设定条件,而王文军说不清楚。而且王文军、潘攀的诸多陈述与事实不符,二人有恶意串通行为。这期彩票中奖后的第二天,王文军就到安徽省福彩中心领走了彩票款。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杜磊指出:“潘某向李某隐瞒中奖的事实,将中奖彩票交于其亲戚王某,让王某谎称自己中奖,并且冒领税后奖金约500万元。然后王某在市区10多家银行以现金支取的方式,将这些钱款取出并藏匿。”
安徽省高院的判决生效后,王文军、潘攀没有主动履行。2015年3月17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5年4月8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王文军与潘攀将彩票款4839775元隐匿、转移,拒不执行该院判决,已涉嫌犯罪为由,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017年,阜阳市颍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杜磊表示:“2017年5月,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潘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颍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颍州区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万元。”
两人上诉后,阜阳市中院终审维持原判。其间,该案判决之后,法院对潘攀的一套房产予以查封后拍卖,将部分款项返还给彩票中奖者。目前,仍有465万余元未归还。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事务部主任王强说,在阜阳这起委托购买彩票事件中,冒领者违反的是《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随着网络和移动支付的普及,现如今购买彩票可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委托彩票投注站点代买。这种方式在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埋下了纠纷隐患。在委托时,彩民要保留好相应的购买凭证,如果是电话委托,最好通过短信或者微信文字、语音、照片等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彩票。一旦所中奖的彩票和当初购买的彩票不一致,还有据可查。
今年2月,李先生向阜阳市中院申请悬赏公告。2月15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悬赏执行公告,记者注意到,该公告未履行标的额为4652687元及迟延履行利息。杜磊表示,希望知情的社会公众举报被执行人潘某、王某转移财产的线索,法院将根据举报的线索奖励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目前悬赏公告刚刚发布,暂时还没有接到有重大价值的线索信息,但是公告发布后,在当地引起了比较大的关注,群众参与热情也比较高。相信在社会的支持和关注下,该案件会取得比较积极的进展。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单玉成分析认为,通过悬赏破解老赖执行难的问题,在个案上也许会起到作用,但总体上想破解执行难的困局不是特别现实。采取悬赏是一种有益的探索,因为知情人往往在不涉及自己利益的情况下去举报,动机不大,但总体上想破解执行难的困局不是特别现实。从经验上看,转移资产通常都是和关系比较密切的人员之间相互配合。这些人和他利益的相关性,不仅是经济利益还有亲情,可能还有其他情谊在里面,所以知情人举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