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22:09:28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是经常发生的,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为了逃避承担法律责任而驾驶车辆离开现场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逃逸者要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对方全责跑了怎样处理?
一、对方全责跑了如何处理
发生交通肇事后一方逃逸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报警,由交通管理部门对逃逸者进行查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后,应当按原范围撤销协查通报,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撤销布控。
二、如何判定交通事故逃逸
下列几种情况应认定为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有逃逸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查缉逃逸者。
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表现
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
第一,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
第二,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第三,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二、哪些行为不属于肇事逃逸
(一)虽然离开现场,但证实其主观上无逃逸的故意的行为
这种情况,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具备逃逸的主观要件,不能认定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如将某单位司机在肇事后随即将伤者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因惧怕与被害人的亲属发生冲突而离开现场回到单位向领导汇报并报警。
(二)虽然驶离现场,但离开是为了设法报警的行为
虽然驶离现场,但是在现场不远处随即设法报警的行为,如打电话、到附近的医院求救等等、应当可以证明其本身没有逃避处罚的主观动机,对这一类行为并不符合逃逸的主客观的要件,因此,不能认定为逃逸。
(三)虽在离开现场途中,但主观故意动机尚不明确的行为
有时候行为人出于害怕被报复或其他合理原因离开现场一段距离,如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其有逃逸的故意也应当出于无罪推定的原则不轻易认定其行为为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的事情如果发生了,建议肇事者要能够及时的去警察局进行自首,只有及时自首才是最好最快速解决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