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22:19:48来源:法律常识
No. 02 当“亲人”涉嫌犯罪,被侦查机关 带走后,家人应该怎么做?
第二、聘请适合的律师,及早介入辩护
(一)及时聘请律师。律师是法律规定的替当事人说话、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唯一专业角色。因此,“亲人”被带走后,但凡有点经济能力的家人,首先应该做的是聘请专业的刑辩律师,立即介入案件到之中来。
一是律师能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这就象生了病看医生一样,遭遇了刑事案件就要立即找律师,刑事法律是一个庞大的理论和实践体系,非专业人士是弄不明白的。
所以,律师以丰富的置业经验和专业的法律服务能力,可以帮你了解分析案情、查找有利证据,确定案件走向,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向着有利的方向发展。
同时,律师还能以专业素养,为你解疑释惑,提振信心,成为你法律上导师、精神上的依靠和行动的向导,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是律师有法律赋予的特殊权利。
首先,律师有对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往往会被羁押在看守所,除了律师和办案人员外,包括家属在内的其他人员均不得会见。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案件后,可以会见嫌疑人。向当事人了解案情及无罪、罪轻的具体线索,帮助固定有利证据,为日后成功辩护典定基础;为当事人讲解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当事人对所面临的环境有清醒的认识,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律师可以代理申诉、控告,避免刑讯逼供问题发生;通报家人的关切,缓解当事人的焦虑情绪,给予心理安慰,传递当事人和家人之间相互关心的信息。
其次,律师有与公检法打交道的丰富经验。侦查阶段就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案情以及涉嫌的罪名,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向侦查机关提出辩护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再次,律师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会发挥更大的作用。律师可以从检察机关更深入的了解案情,复印案件材料,与公诉人员沟通,了解指控的思路。在审判阶段 律师可以会见主审法官,调阅指控材料,调查取证,会见指导被告人,精心做好庭审准备,说服法官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等。
律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依法全心全意的为当事人及家人服务,担当着委托人保护神的职责。作为家人应该完全信赖刑辩律师,案发之后,律师介入的越早越有利,从侦查的源头就开始全程辩护,这是家人关怀“亲人”的最佳方式,也是争取好的审判结果的聪明之举。
(二)聘请适合的律师。要明白律师的专业性很强,分工很细,目前全国还没有全能律师。
一是要找专业对口的律师。找到擅长“亲人”所涉嫌犯罪案件的辩护律师。民事、商事律师与刑事律师,有着各不同的技能,有“隔行如隔山”的距离。即使刑事律师也都有自己熟悉的专业领域,如有的擅长强奸、抢劫、杀人类罪名的辩护,有的擅长涉黑涉恶类的辩护,有的擅长“盗抢骗”类的辩护,有的擅长金融类的辩护,有的擅长贪污受贿类的辩护等等。
找到擅长“亲人”罪名的刑辩律师是至关重要的,不是该熟悉领域的律师不靠谱,“万金油”的律师也不靠谱,就像胸科医生看不了腹部的病是同样的道理。如一般的刑事律师就代理不了贪污受贿类的案件,不同的调查方式,不同的证据标准,不同的司法氛围,不专业的律师会摸不着头脑,贻害无穷。
二是要找有能力,有经验的律师。律师对案件的作用很大,而律师之间素质能力的差距也很大。请记住了,不管是熟人介绍的律师,还是自己去寻找,都要了解清楚该律师有没有足够的办案经验和能力,否则后果很严重。在这里我为你提供一个比较便捷的鉴别办法 。
“网上查询检验法”:即通过在网上查询该律师代理的案件,从中了解其基本情况的方法。通过查询其代理的案件,可以看出该律师是否熟悉你所要求的领域;从其执业的时间长短、代理案件的多少中鉴别是否有足够多的经验;从其代理案件的判决书中了解该律师的辩护意见被法官采信的情况,看最终的判决结果与律师的辩护之间的关系,了解其业绩,从此鉴别出律师的专业能力和综合辩护能力的强弱。律师有能力才有可能在错综复杂的材料中找到案件的突破口,一击致命。
全面审视,综合分析,之后判断出律师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状况。虽然判决书内容概括简洁,但用心斟酌还是有一定的信息量的。
三是要找职业操守好的律师。道德比能力更重要!操守好的律师不会为一己之私去欺骗你、耽误你的事儿。相反,操守差的律师,为了你的钱,什么事也干的出来,尽管这样的律师是少数,但是谁碰上了都是很郁闷的一件事。
一名律师的责任担当如何,对当事人及家人来说是最重要的,它关系到当事人的自由、生命、财产以及荣誉,律师经办的每一起刑事案件,都可能决定他人一生的命运。有正义感的律师,才可能勇于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坚持正确的方向不动摇,义无反顾的为当事人伸冤。这就是有担当的律师受人爱戴,没担当的律师被人唾弃的根本原因!
在这里我再给你提供一个便捷的鉴别的办法。
“咨询检验法”:即通过对案件的咨询,检验律师的职业操守的方法。你在向律师介绍案情、咨询问题时,就可以全面的了解他的整体素质。
操守好的律师会从专业角度,用法治思维,抓住关键问题,客观分析所了解的案情,观点鲜明的发表对案件的看法和对案件走向的预测,他的看法可能不符合你的心愿,也可能没按照你想要的去说,让你接受不了。但事实上,态度明朗,意见中肯,不随声附和,不拍胸承诺的律师,才有可能是真正素养好的律师。
而那些不管案情如何,你愿意听啥他就说啥,你愿意要啥他就承诺给你啥的律师,是在欺骗你的无知,糊弄你的钱财。那些一味地吹嘘自己的能力有多强、水平多高、头衔多亮,办了多少判决无罪的案件,你千万不要轻信,都是忽悠你的。还有吹嘘自己的关系有多硬的,认识谁谁谁,和谁是铁哥们,你若聘请了他,保证把案子办到什么程度云云,这样的律师不但哄你聘请他,之后还会向你要“关系费”,让你甘心情愿的受骗。试想在当前反腐形势下,有谁还往抢口上撞啊!多数是骗钱的,极少数是不识时务,替你“埋雷”的。
总之,这样的律师基本上都不靠谱,必须用心鉴别,坚决远离!
以上说的是如何选择专业精、能力强、有经验、操守好的律师的思路和方法,但并不是说去追求“高大上”的律师,追求的应该是“适合的律师”。所谓“适合的律师”,是指律师的素质能力与代理案件所要求的素质能力相匹配的一种状态,过与不及都不是适合的状态。
因此,要以案制宜,聘请适合的律师。譬如,普通的刑事案件在当地聘请适合的律师就能辩护到位,没有必要花大钱聘请名律师;如果是案情复杂、司法界认识不统一或确有冤情的案件,聘请国内知名的律师就是正确的选择了。
(三)尊重激励律师发挥应有的作用。既然聘请了律师,就要明白律师的地位和作用,让律师充公发挥出作用。
一是尊重律师。先要尊重律师的意见。律师属于社会精英群体,有较高的法律专业能力和执业资格,比你懂得多、经验多、看得准,所以,要“向患者尊重医生一样”尊重律师的意见。千万不要凭借自己的想像,强词夺理,向律师提出不符合实际的要求,让律师无可奈何,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自己。
现实中,大多数的委托人聘请律师最关心的是三件事:律师费是多少、官司能不能赢、要不要风险代理?
其实这都是不懂法的无理要求,认识上的误区:律师是我花钱聘请的,必须听我的!
殊不知律师不是万能的,掌控不了案件的最终结果,律师不能乱来,要依照法律行事。律师可以听你的,可是公检法不会听你的,你的想法走不通,必将陷入被动。
作为委托人应该向律师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要求,疑惑的问题要向律师咨询,有不同的看法可以展开激烈的讨论。但是,必须要懂得律师比自己高明的多,在讨论和碰撞中要重视律师的意见并与律师达成一致,这才是应有的状态。
再是尊重律师的劳动。律师需要养家糊口,合情合理的律师费是必须的。不能上当受骗花冤枉钱,也不能只想着花最少的钱聘用最好的律师,得到最好的结果。只有让律师有合理的报酬,才能有较高的积极性。
现在存在的误区是:“找关系”不差钱,聘请律师疼钱。需要大家反思!
二是激励律师。律师的作用是:“有冤伸冤、无冤讲情”,拯救无辜,促进无冤,最重要的目标是无冤!
因为法治社会有健全的法律制度,面对国家强大的刑事控诉力量,不能再指望着“将重罪变成轻罪,将有罪变成无罪”,而是把目标定在“确保不受冤枉”的底线上来,能做到不被冤枉就很不错选择了。
要督促律师尽责到位。律师手上有多起案件,每天忙碌不已,总是被刑事诉讼程序推着走,很难做到对每一起案件都用心尽力。还有少数律师得到委托收了律师费后,就搞“一锤子买卖”,开始在会见当事人、与办案人员沟通及时提出辩护意见、调查取证等方面敷衍了事,不推不转,漠视当事人的利益。因此,不能甩手不管,要督促律师把侦查、审查起诉、庭审各阶段的情况都一一弄清楚,把重要事项、重点环节、主要证据都盯死,落实到位,把所有疑惑都及时处理掉,决不能因律师不尽责、不作为,错失良机留下遗憾。
要警惕律师的不当行为。在律师辩护的过程中,凡是以“找关系”为借口,向家人要钱的律师,都是不正常的,一律先行拒绝,再重新审视他的所作所为,如果看到律师确实不靠谱的话,能换的要及时换掉,不能换的要倍加小心。
从实践中看到,那些避免了冤假错案或者使冤假错案得到纠正的情况,必须是在遇到一个敢于担当的公检法办案人员的同时,还要有一个有能力有正义感的律师。一些冤假错案只所以被消灭在萌芽状态,就是与律师的刚正不阿,“死磕到底”的担当有重大关系。有的冤假错案只所以形成,也与律师向公检法屈服,放弃法治信仰,劝当事人认罪伏法有重大关系,在律师这种助攻之下,把一个疑案变成一个“铁案”,把本来清白的当事人,推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
因此,面对有重大冤情的案件,做为当事人和家人一定要有一颗永不妥协、坚持到底的强大内心,同时,也必须有一个有能力有正义感的律师助力!要警惕“变节”律师不正常的劝导。
事实上,由于当事人及家人的法律知识与律师之间的严重不对称,使委托人与律师之间的沟通协调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和矛盾,对于一般民众来说,以上谈到的对律师的尊重与激励的方法是不容易做好的。这些问题和矛盾会随着国民法治素养的提升和律师队伍正规化、法治化建设的加快会逐步得以缓解。
当前,当事人和家人要明确,我们已经是法治社会了,尊法用法是基本要求,信任律师才能得到律师的最大的帮助,毕竟职业操守卑劣的律师只是少数。
作为社会精英的律师,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引领者和推动者,以崇高的操守赢得社会的信赖,应该在代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树立起心怀正义,充满责任心的良好形象,努力提升律师的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