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9 11:39:04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近日,新津法院“豌豆荚·法治热线”团队特邀新津实验高级中学10余名师生走进庭审现场,旁听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审理。
案件回放
被告人杨某酒后驾车行驶,当其行驶至某物流公司路段时,因未靠道路右侧通行,与对向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以及血液样品乙醇浓度检验均证明其已达醉酒标准,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焦点经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后,新津法院综合考量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作为新时代青少年,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劝诫家人、朋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拒绝危险驾驶行为。旁听庭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下一步,新津法院将持续开展“走进法庭听审判”活动,邀请未成年人观摩庭审,“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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